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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10 月, 2018

s2319

信扫描序列号:s2319
写信日期:1993-04-24
写信地址:北京市
受害日期:1937
受害地址:北京市
写信人:朱国建、朱贵珍
受害人:刘淑贞(朱国建、朱贵珍的母亲)、张锦儒(朱国建、朱贵珍的三姐)
类别:轰炸(AB)
细节:母亲和父亲逃难时母亲被日军飞机炸死。三姐在由广西逃亡昆明的途中也被日军飞机炸死。今日索赔完全应当,我们支持签名支持索赔,日本必须赔偿我们受害者的损失。

 

敬爱的童增、陈健、杨颐、李成一诸先生:
  偶然一次机会读到1992年10月份“读者文摘”月刊‘李佩钰’先生的文章“历史没有忘记”,有关国人向日本索赔受害纪实,引起我老夫妻共鸣。
  我夫妇都已76岁老人,回忆日寇侵华暴行,历历如在眼前,刻骨深仇,没齿难忘,时至今日,日对亡我之心未死,昔日军入侵,今日经济渗透,应高度引起国人人重视。
  亡母刘淑贞于1937年“七•七”事变,随父“张美”(原平绥铁路张家口机务段长)不甘心作亡国奴从包头市乘牛皮筏顺黄河直下商丘,改乘火车逃往西安,沿路被车上摔下及日寇炸死的中国人民曝尸荒野、成千上万,老母亦暴死于西安,至今遗骨也无着落。
  三胞姐“张锦儒”由广西全县随胞兄张国威一家在逃亡“昆明”途中被日寇飞机炸死在“河池”。
  我(张国建)原中国上海海关员,于伪汪精卫接受上海海关时,因坚决反对当亡国奴,我等共17人发起自发反抗斗争,被日寇列入黑名单(可查现在海关关志,有文字记载)我带一家妻子儿女冒生命危险经杭州(日占区)逃往杭州,上海家财完全遭没收。
  以上种种,家仇国耻,不过只是日寇恶行点滴而已。
  今日索赔,完全应当,即使赔偿,亦不能挽回身心创伤于万一,同时亦可唤起子孙后代高度警惕,要知敌人对亡我之心未死,而且在逐步升级,经济惨遭比军事侵略更加可怕。
  所以我夫妻愿参加索赔签字运动。
  此致
敬礼

朱国建
朱贵珍
(我俩都已在美国定居)
1993.4.24日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七区717楼1门302号(100021)
此信如不能交予“童增等先生,望能得代转,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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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炸(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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