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2313
写信日期:1994-02-06
写信地址:湖北省武穴市
受害日期:1938-0-04(农历)
受害地址:湖北省武穴市
写信人:冯锡俊(寄)、吴存宝
受害人:吴业棠、吴业贵、吴业枝、吴业仍(吴存宝的叔爷)
类别:谋杀、其它(MU、OT)
细节:1938年农历8月初4日本侵略军来到我家院子里杀死了我的叔爷吴业棠、吴业贵、吴业枝、吴业仍还烧毁了我家的房屋,日本作为战败国必须赔偿受害者的一切损失。
童增先生:
你好!
春节快到了,我祝你工作顺利,全家幸福!
我自从1993年8月起和你联系之后,得到了你对我市索赔工作的支持,我和我市人民在此向你表示敬意,希望今后多给我指教。
祝你
工作顺利,全家幸福!
湖北省武穴市 冯锡俊
1994年2月6日
中国民间个人对日本受害索赔书
日本国政府:
一九三七年七月七日,日本军国主义发动了全面的侵华战争,给和平的中国人民造成了深重的灾难,给我家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特要求日本国政府赔偿人民币捌拾肆万贰仟元。
情况如下:
一九三八年八月初四,日本侵略军出发到我吴家坳垸用刺刀杀死我叔爷吴业堂、吴业贵、吴业枝、吴业仍共四人,又烧毁我家房屋六间,共贰佰壹拾平方米。
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五日发动二战的日本以战败国而投降了,根据《雅尔塔协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国际文件,“发动侵略的战败国必须承担受害国人民的一切损失的赔偿”,日本就是发动侵略的战败国,必须赔偿中国人民的一切受害损失。只有这样,才能永保中日两国人民的支持关系。
受害索赔人:吴存宝(人名章)
一九九四年元月十八日
地址:湖北省武穴市团山区魏垸村吴家坳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