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2264
写信日期:1992-11-23
写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
受害日期:1941-01-16
受害地址:浙江省金华市
写信人:叶米娜和倪如春(叶米娜的母亲)
受害人:倪如春的父亲和哥哥
类别:谋杀、其它(MU、OT)
细节:母亲看到报刊上童先生写的文章后想起来1941年1月16日那天发生的惨案;那天我的父亲和哥哥被日军怀疑是特务,抓捕后遭到严刑逼供后刺杀。日寇的滔天罪行给我家带来了巨大的创伤因此日本政府必须赔偿。
童增先生:
您好!
今日冒昧提笔,未知此信你能否收到。
我们又一次在法制世界第九期见到由佩钰著的《方兴未艾的向日索赔潮》一文,又引起我母亲痛苦的回忆,老人家一字一句,声声血泪,这心灵上的创痛难以用语言表达。我们把它记寄,同时附上。鉴于我们对索赔之事了解不多,日本天皇此来中国对此事有任何表态,中国外交部发言人1992年3月11日发表讲话中指出“中日战争中的民间受害者可以直接要求日本赔偿损失”,而具体的方法我们该如何做,对此一切都甚陌生,故托北京好友千方百计打听到你工作的具体地址,来寻找你的帮助和指点。希望能给六十多岁老人心灵上的一点慰藉。
此致
礼
浙江省宁波大学外语系49#
叶米娜
1992.11.23
我叫倪如春,66岁,现在宁波大学,前些日子,陆续在《法制日报》,《人民日报》及《工人日报》等上看到有关中国要求日本“受害赔偿”的评论,激发了我隐藏在心中的近半世纪的积愤,半世纪前我家及无辜的中国平民受日寇迫害的一幕幕惨剧又再次浮现在眼前:
我家原籍浙江省浦江岩头乡倪山背村,五十多年前,万恶的日寇侵占浙江,进行了疯狂地扫荡,杀人放火,实行“三光政策”,无恶不作,善良无辜的中国人惨遭涂炭,我永远不会忘记1941年1月16日那天,我父亲倪永贵,当时五十五岁,带着我二十二岁的哥哥去金华探亲,不料在亲戚家中被日军捕获,日寇不问青红皂白,硬说我父亲和哥哥是国民党的特务头子,对他们进行了非人的酷刑迫供,并在次日(17日)将我的无辜的父亲和哥哥刺杀,惨不忍睹,当时家里只剩下母亲,十五岁的我和两个十一岁及九岁的妹妹,请你们想想,在那时,我们这可怜的四个弱女子简直无法生存下去,真可谓上天天无路,入地地无门,万恶的日寇使我家破人亡,把我们逼上了绝路,我怎么忘记那些艰难的日日夜夜!在中国,像我们这样家破人亡在当时何止千家万户!
日寇的滔天罪行给我的全家及许多无辜的中国人在心理上蒙上了无法弥补的创伤,使我们蒙受了千古未有的劫难,所带来的损失是任何东西都无法补偿的,我对日寇的暴行愤恨入骨,作为受害者之一的我,永远也忘不了日寇的这笔血债,我以一个普通的中国公民和受害者的身份强烈要求向日本索取受害赔偿,以慰藉成千上万的受害者的在天之灵;我虽年事已高,但我将为此而不遗余力,希望在有生之年能使我半世纪的心愿成真!
谢谢!
通信地址:315211 宁波大学外语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