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10 月, 2018

s2242

信扫描序列号:s2242
写信日期:1994-08-10
写信地址:广东省汕尾市
受害日期:1938
受害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珠海市、香港
写信人:郑吉(原名梁吉、别名郑仪明)
受害人:三灶百姓和郑吉的母亲、二个姐姐和三个哥哥、梁云山(郑吉的父亲)
类别:其他大屠杀、谋杀(OM、MU)
细节:1938年日军占领广州珠海等地我父亲把家里人疏散避难可是在日寇的疯狂屠杀下我母亲和两个姐姐还有三个哥哥全部给日寇杀死父亲在香港也没惨杀在街上。想起我家被日本帝国主义残害的家破人亡我恨之入骨,我强烈要求日本政府赔偿和还我家8条人命。

 

向日本讨还血债

  日本侵华期间,采取三光政策“烧光”,“杀光”,“抢光”。特别是疯狂屠杀我国人民,我一家二次就被杀死八人,造成家破人亡。
  我原姓名梁吉,现姓名郑吉,别名郑仪明。现住广东省海丰县大湖镇高螺村。生于1933年10月,祖籍珠海市三灶区,1938年,广州、珠海等地被日军沦陷,我父亲梁云山出于养家糊口和家人安全考虑,把家人进行疏散。父亲单人到香港教书,大哥到澳门当学徒,大哥当年十六岁。我与五哥寄养在外婆家,我当年五岁。兄弟姐妹中,我最小。
  三灶人民取于和日本军国主义作斗争,拿起武器和日军战斗。日军出动大兵困包围三灶乡,疯狂屠杀三灶人民,除小叔外出,三灶人民一个不[剩]给屠杀干净。此次我家被杀死六人——母亲、二个姐和三个哥哥。
  后来,外婆把我和五哥送到香港父亲那里。
  1941年,香港被日军沦陷,我父亲被日军杀死在街道上,由于日军屠杀下的香港,死人成滩,血流成河,病菌猖狂。我五兄中毒入院病亡。我只能流浪街头。
  在澳门当学徒工的大哥梁苟才把我接到澳门。由于无法养活我,又加上风传日军不久要打澳门,所以大哥无奈把我带给人贩——施笋(现住澳门新村11号),施笋把我带到广东省海丰县高螺村卖给养父——郑水庇。
  每想起我的一家,痛苦万千,泪流满脸;每想起日本帝国主义我咬牙切齿,恨之入骨。
  1949年,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推翻了三座压在人民头上的大山,从此,伟大和祖国——我和母亲站起来了,成了我们的坚强后盾。现我强烈恳求我国政府替我向日本交涉赔偿我一家八条人名和损失去财产共1千万日元。

申诉人:郑吉
一九九四年八月十日
高螺管理区办事处支部[副]书记
海丰县大湖镇高螺管理区办事处(章)
金明
1994年8月27日
现通信地址 广东省海丰县排灌站 郑信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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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大屠杀(OM), 谋杀(M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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