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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10 月, 2018

s2202

信扫描序列号:s2202
写信日期:1993-03-15
写信地址:河南省鹤壁市淇县
受害日期:1944-12
受害地址:江苏省徐州市
写信人:申尧堂
受害人:申永泰(申尧堂的父亲)
类别:谋杀(MU)
细节:1944年12月的一天我的父亲去拾煤一夜没回来,第二天听附近的人说日本军说他是八路军的探子就给打死喂狗了。母亲因父亲遭惨杀不久也离开了人世。我家的困苦是日寇造成的因此日本政府必须赔偿。

 

童增先生:
  此控诉书,烦您转交日本国驻华大使馆一份,另一份您们保存。
  致

控诉人:申尧堂
家庭住址:河南省淇县高村乡石河岸村
邮政编码:456750

控诉日本侵略军杀父罪行
要求予以经济赔偿

日本国驻华大使馆,大使先生:
  我叫申尧堂,男,现年65岁,家住河南省淇县高村乡石河岸村。我现在控诉日本侵略军在华时杀害我父亲的罪行。
  一九四二年、一九四三年,我们家乡连年遭灾荒,生活极度困难。父亲申永泰带领母亲申关氏、妹妹申保平和我,于一九四四年春到江苏省徐州市近郊区一带讨饭。初到徐州流落街头,后来住在徐州火车站东站南边五孔桥自己搭的窝棚里,窝棚距东站大约有二华里,白天我们沿街乞讨,夜晚在窝棚里休息。
  一九四四年十二月的一天,父亲到东站拾煤,夜晚未归,第二天还不见回来。母亲慌了,到东站寻找未找到,到别处寻找,也无结果,又到东站寻找多次,最后,听附近住的人们说:“那个拾煤老头被日本人打死了,喂了狼狗,说他是八路军的探子。”就这样我父亲被日本侵略军杀害了,连尸首都找不到。
  之后生活更无着落,回家无钱买车票,母亲无奈把妹妹申保平卖给邳县一曹姓人家做童养媳,换了几个钱,我和母亲才回到河南淇县。
  母亲回到家里后,因父亲被日本侵略军杀害,整日痛不欲生,终因日久成疾,不久也离开了人世。
  由于日本侵略军残杀无[辜]的罪行,造成了我家破人亡。我现在控诉日本侵略军在华犯下的滔天罪行,并要求日本国赔偿我父亲的人命钱,母亲、妹妹和我的精神补偿费,以及经济上遭到的损失,约合人民币五万元。

控诉人:申尧堂
一九九三年三月十五日
家庭住址: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淇县高村乡石河岸村
邮政编码:456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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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杀(M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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