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2192
写信日期:1992-07-28
写信地址:广西省桂林市
受害日期:信中未提
受害地址:广西省桂林市
写信人:张庭贵、张庭奴
受害人:张庭贵、张庭奴一家
类别:其它(OT)
细节:我家7口人住在江边的一条船上,日军侵入桂林把我家住的船和船上的所有家产全部烧毁害的我家无衣无食受尽苦难,我作为后代有义务为他们向日本政府索要赔偿。
关于抗日战争中的受害赔偿
1972年,中国政府放弃了对日“战争赔偿”要求,但没有宣布放弃“受害赔偿”要求——这是青年法学家童增在他的论文中反复阐述的重要观点,受到各界关注,《中国商报》、《法制日报》等报刊纷纷刊其扼要。
童文阐述了国际法关于两种赔偿的区别,“战争赔偿”是因发动侵略的战败国侵略别国时给这些国家所造成的损失的赔偿。
“受害赔偿”是因发动侵略的战败国在战争中违反战争法规和人道原则,对交战国人民和财产所犯下多种严重罪行而必须承担的赔偿。第2次世界大战后,犹太人、波兰和法国均以受纳粹迫害为由索取了巨额受害赔偿。
而我国应向日索取的“受害赔偿”折合今天的价值为1800亿美元……
《人民政协报》
对您的受害经历我深表同情,我们一定要向日本讨还这笔血债。
今寄来签名表,受害者或受害者遗属签名时请写上时间和通讯地址,也可按上手印,其他人签上名即可。签名时应注意以下五点:1,不要上街签名,2,不要以此公开募捐,3,不要出现过激言论,4,请用毛笔或钢笔签名,不要代签。签名表可自行复印,5,不要到大专院校去签名。
您如愿意作为对日索赔的发起人,请来信告知姓名、年龄、职务、单位,您目前可整理一下当时的受害经过和具体的索赔数额,不久我们将寄来统一表格填写,然后在北京递交日本大使馆转日本政府,或通过联合国国际法院起诉日本政府,另外请您多联系一些受害者。
民间对日索赔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成功与否全靠我们自己的努力,希望大家坚持不懈,不达目的决不罢休。
大安
童增
92年6月5日
通讯地址:北京安华西里二区12楼
中国老龄科研中心
邮编:100011
我家七口人,原住桂林市漓江边的一条船上,船为木质,长约15米,宽约5米,高约三米,除船头船尾外,有舱三个。日军入侵桂林时,船及船上所有家产,悉被日军烧毁,害得我家无衣无食,受尽苦难,几代人的血汗被付之一炬,除被折磨一人死亡外,损失约值现在人民币六万五千元。
为此,我们强烈要求日本国给与赔偿。
张庭贵 张庭奴
1992.7.28
通讯地址:广西桂林量具刃具厂退休办转
通讯地址:广西桂林地区外经贸委转交张庭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