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2147
写信日期:1993-03-16
写信地址:湖南省郴州市
受害日期:信中未提
受害地址:河南省洛阳市
写信人:付纪录
受害人:付纪录
类别:其它、劳工(OT、SL)
细节:在抗日战争时期我被国民党抓去当了兵,在抗日战争中我的腰部严重受伤我军覆没被日本军俘虏。时隔不久被押送到了日本做劳工,每天吃不饱穿不暖,由于每天干重活又吃不饱还经常受打骂每天过着非人的生活很多兄弟都饿死了,1945年日本国投降我才回到祖国。我要控诉日本国政府,强烈要求日本赔偿我的损失。
童增先生:
我在湖南妇女报上看见中国民间对日“索赔”在行动——访“索赔”行动发起人童增先生。童增先生你为我们受害者出力我们深表感谢。平时在面谈时,我听过我司退休老工人付纪录同志谈过给日本押去挖煤的经过。这样我看到报纸上童增先生为受害者做好事,我把这件事就告诉付纪录同志,他老人说,我真没想到有童增先生这样的特大好,就是没有得到“索赔”损失,有人给我们伸冤,搭邦党的领导,童增先生这样特大好人。
童增先生我是第三者,是隔壁友好,所以付纪录同志叫我代笔给他写,因为付同志其一不识一个字,其二付同志年老多病,头脑不太[清醒],在向日本驻华大使的“索赔”挽失的控告信在时间上没有写清,情节上也不连接。所以代表付同志向童增先生请求,我们写的“索赔”信,在格式上,方法上是妥当,请童增先生给我们来信说明方法。我们内心感谢童增先生为我们受害者出力,事情成功后我们会以实际行动来感谢你这样的特大好人。
(烦童增先生把“索赔”信转日本驻华大使)
(来信欧阳转)
敬请
童增先生为受害者办事成功
第者欧阳王淮
日本驻华大使:
我叫付纪录,原藉山西省人,现住湖南省郴州地区汽车运输公司,(现已退休)抗日战争时期,被国民党抓去当兵,入伍后被分配到国民党14军,94师281团2营6连。经过军训后,我部队被调到河南省坚守洛阳城,(具体时间记不清了),当时日本侵略军将洛阳城包围,两军交战,我腰部严重负伤,我军败,全部被日本俘虏,随接将我们押送到石家庄,(将我送入石家庄医院治疗)时隔不久,日本将我们押送到日本东京,附近的一个大煤矿(在塘沽乘坐日本的轮船去的)整天下井挖煤,(每天劳动十多个小时),温不暖、食不饱。每餐每人一碗,是糖混合饭,一碗鱼汤,由于劳动负担过重,食不饱,利用工余时间上山挖野菜充饥,不少弟兄在煤矿饿死、冻死。当时我的伤口经常复发,吃尽了苦头,受尽了折磨。1945年日本军投降,将我们送回祖国天津,(乘坐美国军舰回的),每人发了两套衣服。因我伤口复发后未痊愈,国民党军将我送到石家庄2701残废医院开刀治疗。石家庄解放后,人民解放军接管了2701残废医院,将医院转到保定市,以后转移到湖南省郴州县何家湾。我的伤口治好后,把我安排到湖南省郴州火车站搞装卸工人,后来调到湘运郴州地区汽车运输公司当工人。搭帮共产党挽救了我的生命。我回想过去双泪直流,受尽了压迫和身体摧残,我要伸冤,我要控诉,强烈要求日本“索赔”给我的损失。
受害者
付纪录
一九九三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