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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10 月, 2018

s2144

信扫描序列号:s2144
写信日期:1993-03-20
写信地址: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
受害日期:1941-06-14(农历)
受害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
写信人:钱啟嘉
受害人:钱铁珊(钱啟嘉的父亲)、钱大元(钱啟嘉的弟弟)
类别:轰炸(AB)
细节:1941年日本飞机轰炸了我的家乡,我的父亲和手里怀抱的弟弟被炸死,我二姐被炸伤,家里200多平米的祖房产被夷为平地,我们一家成为了孤儿寡母过着苦难不堪的生活。这场轰炸历时3天死亡炸伤每天都有几百人遇难。日本政府必须承担这些损失,赔偿我们所有受害家庭。

 

童增先生:
我今年二月廿日曾给您寄去一封手信,不知收到否?近期阅读了湖南妇女报记者周辉玉对您的专访文章,您谈到:“中国受害者应该如何要求日本受害赔偿?他们第一步就是要以书面形式为自己或者亲人提出索赔要求,如果不提出索赔要求,就根本谈不上以后的赔偿问题。”因此,我感到第一次的手信向您反映我的索赔要求是否合适或能否收到。故再次打搅您,并重新拟写了一份致日本国政府的赔偿要求,请您代为转递,这样是否可以,或者需要怎样办理,请您赐示盼复。
此致
敬礼

日帝侵略的直接受害者
日机轰炸的幸存者
钱启嘉
九三.三.廿

通讯地址:湖南永兴县人民医院

日本国政府:
我是贵国1931年至1945年,当时的军国主义发动侵华战争的直接受害者,也是日机对我中华领土狂轰滥炸下的幸存者。“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为了中日两国人民今后能够世代友好,我仍然要愤怒控诉当年这些历史罪人所战犯下的残暴罪行,并向贵国政府提出我的受害索赔要求。
那是公元一九四一年,我还只有三岁的幼龄,正需要父慈母爱的时刻,然而不幸的是,日本帝国主义为了灭我中华,不惜对我和平居民大动干戈。当年的旧历六月十四日,侵华日机突然空袭我家,所在地湖南省湘潭县,对手无寸铁的和平居民狂轰滥炸,我与父母等五人当时分别躲藏在该县原十六总后街金庭学校操坪的不同位置,这时,十八架日机对我等轮番狂轰滥炸和扫射,不幸将我父亲钱铁珊及怀抱仅一岁的婴儿弟弟钱大元炸的血肉横飞而亡。我和母亲幸未在同一位置而幸存,我二姐钱启芳亦被炸伤,使得我们顿时成了孤儿寡妇,为此,我大妈便急成疯癫,以至无依无靠又流落街头而亡。同时,在日机狂轰滥炸中,我家一栋位于湘潭县原十四总莲花街占地约200多平方米的祖业房产被夷为平地,从此,使得我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变得家破人亡,到处颠沛流离,过着苦难不堪的生活。
这次轰炸是从旧历六月十二日起至十四日止,历时三天,每天炸死炸伤约数百人,累计死伤逾千人,把一个好端端的县城破坏殆尽,这是日本帝国主义欠下我们一笔不容抹[杀]的血泪债。
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获得解放后,我国政府为了中日人民的世代友好,虽然由周恩来总理代表中国政府与贵国政府签定了一份联合声明,内称:“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我们至今仍然拥护,因为中国人是讲信用的,说话是算数的。但是这份联合声明并非中国放弃了对日本的所有赔偿要求,按照国际法,发动侵略的战败国支付各战胜国的赔偿,一种是战争赔偿,一种是受害赔偿,我国政府声明放弃的仅仅是战争赔偿,而我们提出的民间受害赔偿则是合情合理天经地义的,谁也不能剥夺我们这一正当权利。因此,我并代表我的亲属向贵国政府正式提出这一正义要求,并期望得到满意的答复,以祈能告慰我们受害亲人在天之灵,微补我们生者财产和精神所受的无可弥补的巨大损失。

日本侵华战争的直接受害者
日机轰炸下的幸存者 钱启嘉
一九九三年三月廿日

通讯地址:湖南省永兴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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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炸(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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