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2133
写信日期:1993-02-12
写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
受害日期:1945-08
受害地址:辽宁省沈阳市
写信人:于学军
受害人:于学军
类别:其它(OT)
细节:1945年8月份,就在日本政府宣布无条件投降后几天突然冲出来一群日本兵把我围住准备抢劫我的钱,由于没找到就用战刀砍伤了我,我的耳朵和半边面被砍了下来,当时无处求医大难不死总算保住了性命但脸上的伤痕和心里的创伤无法抹去,我要控告日本政府,他们必须赔偿我。
童增同志:
您好!
首先非常感谢您,为日本侵华战争中受害的中国人争赔偿,讨公道。中国政府不敢说的话,您敢说。中国政府不敢做的事您敢做,您使我们千百万个受害的中国人,有了自己的代言人,我代表母亲及东北广大受日本侵期间的受害者,向您表示诚致(“致”编辑为“挚”)的谢意。关于我母亲的受害问题我以(“以”编辑为“已”)于一九九二年二月份向日本驻沈阳领事馆去过信,但至今毫无回音。最近看到文摘周报2月3日644期介绍您的文章,非常激动,我母亲特让我向您询问一下,关于日军侵华期间的受害者,需要那(“那”编辑为“哪”)些材料和文件,并想委托您向日本政府转述这些材料,是否能行。我们期望着您成功。
非常冒昧给您写信。
此致
敬礼
于学军
93.2.12日
下面是我母亲受害情况
我叫谷春香,今年73岁,现住沈阳市皇姑区陵东街建学里41-11号,(沈阳体育学院附近)。
那是1945年8月份,就在日本政府宣布无条件投降的后几天,当时我家住在沈阳市陵东后窝棚村。那一天,我出门到铁西区去看弟弟,当走到北陵东门,日本兵营附近(现沈阳体育学院)突然冲出一群日本兵,他们把我团团围住,抢劫我的钱物,由于没有找到,一个日本尉官便举起一把日本战刀(由于投降后,没有枪)一刀把我砍翻在沟里,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当我醒来时,发现满身是血,还活着,便挣扎,爬上沟来,后来遇见过路的邻居,叫来几个人把我抬了回家。当时我年轻,头发又厚,日本尉官这一刀只把我半边面皮和耳朵砍了下来,当时兵荒马乱,无处求医,结果半边脸上都长满了蛆,后几经周折,大难不死,总算保住了这条命,但这脸上的伤痕和心灵的创伤确(“确”编辑为“却”)永远也抹不掉了,几十年来经常,梦见那个日本尉官高举起战刀向我挥舞,多少回吓的我一身身出冷汗,更使我痛苦的是由于脸上的伤,使我丧失了参加工作的机会(当时在协和鞋厂工作),我今年七十多岁了生活没有保障,这都是那个可恶的日本尉官和日本政府侵华战争造成的结果。
他们拿我们老百姓不当人,任意残害我们,他们严重的践踏了人的基本权利。我有冤无处诉,有恨无处消,在中日友好二十年之际,我想申请人权救助,控告那个日本尉官对我造成的伤害,控告日本政府应承担的责任。
此致向童增先生问好
谷春香
93.2.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