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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10 月, 2018

s2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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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扫描序列号:s2091
写信日期:1994-10-06
写信地址:安徽省毫州市涡阳县
受害日期:1938
受害地址:安徽省毫州市
写信人:李建三
受害人:李洪标(李建三的父亲)和李洪标的同乡
类别:谋杀(MU)
细节:1938年我父亲和同乡经过唐圩子南一带时亲眼目睹日军遭害无辜的百姓便正义的与日军交涉并发生了争斗,寡不敌众父亲倒在了日军的枪下,日军还用刺刀把我父亲尸体的面部以及身上连刺数刀并把头和尸体分割。我要让日本政府血债血偿。
 

申诉

   我叫李建三,汉族,男,农民,独生子,现年60岁,家住安徽省涡阳县单集林场李腰庄,现住涡阳县农机学校。现为父亲李洪标被残(“残”编辑为“惨”)无人道的日军杀害一事进行申诉。
  我的父亲李洪标,生于1908年,自幼务农,由于家境生活贫困,当时全家六口人,1.8亩土地。为维持贫困的生活,我父亲还干着用小木车推卖煤等活计。
  1938年,经我父亲的朋友介绍,父亲于当年6月20日同本地大冯庄的冯效哲一道前往离家约25公里的濉溪县临涣唐圩子村唐部武家为其看家,途经唐圩子南一带目睹日军遭害着无辜的民众,他二人非常地愤怒,便正义地与他们交涉,并与日军发生了阻斗,因寡不敌众,我父亲倒在了日军的枪下,此后,残酷的日军又用刺刀把我父亲尸体的面部及身上连刺数刀,并将头与尸体分割。时年30岁,死后,当地百姓目不忍睹,纷纷捐款买了二个大柏木棺材(与我父亲同行的冯效哲同样死在日军的刀枪下),并通知了我的家人,家人用太平车把我父亲血肉模糊的尸体运到家中,当时木棺已封死,尸体已严重腐化。
  那时,年幼的我才4岁,母亲李韩氏29岁。父亲的去逝(“逝”编辑为“世”)给我家带来了更严重的生活困难,真是雪上加霜,苦不堪言。
  为伸张正义,讨还血债,特向党和有关部门提出申诉,严正要求日本政府赔偿我死难父亲的一切损失。

申诉人:李建三
联系地址:安徽省涡阳县农机学校
邮编:233605
电话:(05684)213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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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杀(M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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