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2072
写信日期:1993-03-05
写信地址:广西省河池市
受害日期:1937(七.七抗战开始那年)、1944
受害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湖南省长沙市
写信人:刘乐祥、刘学明
受害人:刘傑三(刘乐裈、刘学的父亲)
类别:其它、谋杀(OT、MU)
细节:日本侵华战争开始那年我家就惨遭日寇侵害,不仅家里的生意全部被毁我的父亲还被日寇用枪打死,二哥也被吓的精神失常全家被日军杀害六七口人好好的一个家庭就这么毁掉了。请童先生为我们伸冤,日本政府必须赔偿我家。
童增先生阁下:
在此向先生致敬意!请看下文。
我们见到一九九三年二月三日,《文摘周报》第四版向日本国讨公道,据1月16日蜀报杨立文一文,作为“七•七”抗日时期而被日寇害得家破人亡之一者,要向日本国讨公道而发出此信的,简述如下:
第一次家破:“七•七”抗日开始那年,我家在安徽凤阳府城内,当时在花铺廊大街开设有酱园一处,布匹百货文具综合店一处,楼西街染坊一处,三处商业货物,设备及各项一切应用东西损失约90%。
第二次家破,1944年日寇侵犯长沙衡阳柳州等地,当时流亡家庭在莱阳做香烟买卖因逃不及时,衣被商品全部损失。以上两次家破估计共损失(在当时有银元,十文铜板计算)四万元。
人亡:1944.12从湖南莱阳县逃难至广西南宁县芒场被日寇包围,父亲刘傑三被日本鬼子用枪击死。母亲吕氏经不起打击,不数日哭痛死去。二哥(弟)刘乐星逃至贵阳市得精神病(经常在睡眠中突然跳起乱跑乱喊日本鬼子来啦)死去。五岁乐全弟活生生丢在公路上(死多活少),玉琴妹分给人家听说也遇难,七十岁祖母及九岁玉堃妹逃至独山县也因打击及病饿死去,全家被日寇杀害共七口人。
为减轻先生经济负担(我们想定有许多被害者向先生投诉)附上邮票一枚,请理解纳之。
先生如有什么指示,当尽力为之。
祝
工作顺利,府上平安!
打到日本帝国主义!
全国被害者团结起来!
向日本小鬼讨公道,索血债!
受害者(也是被害者亲属):
刘乐裈
广西河池市公安局
刘学明
广西河池地区卫生学校
199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