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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10 月, 2018

s2070

信扫描序列号:s2070
写信日期:1993-08-16
写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
受害日期:1945-03-24(农历)
受害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
写信人:张吉辰
受害人:张吉增(张吉辰的哥哥)
类别:劳工(SL)
细节:1945年农历3月24日我的哥哥无辜被日寇抓走,途中受尽了折磨饿的骨瘦如柴最后被押送到了日本北海道做劳工,据还乡的难友说我的哥哥是因痢疾不予医治才身亡的,父亲悲痛成疾而死,母亲也病倒了,嫂子改嫁了,弄的家破人亡。我要求日本政府赔偿损失。

 

讨还赔偿

  我叫张吉辰,现年62岁,河北省元氏县南佐镇封照村人,现在本村务农。我哥哥张吉增(被抓时18岁)在1945年农历3月24日无辜被日寇抓走,中途受尽了折磨,饿了抓点海藻吃,渴了喝海水,饿得人们骨瘦如柴。最后被押运到北海道铜矿。在那里干的牛马活,吃的猪狗食,住的是潮湿的工棚,再加上军警的残酷镇压,无数的难友死于非命,我的哥哥张吉增也是其中的一个。据还乡的难友王香桂说:哥哥张吉增因痢疾不予医治于一九四五年九月十七日病死在日本北海道铜矿,至今尸骨未还。家里的人听到哥哥被折磨而死的恶信,全家人哭的死去活来,父亲悲痛成疾而死,母亲自此托病在身,嫂子改嫁,弄得家破人亡。
  鉴于以上情况,要求日本政府赔偿损失四万美元。

讨还赔偿人:张吉辰

  通信地址:邮编051131河北省元氏县南佐镇封照村 张吉辰 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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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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