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2063
写信日期:1992-10-15
写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
受害日期:无
受害地址:无
写信人:周西林
受害人:无
类别:其它(OT)
细节:半个多世纪过去没有一人为日寇侵华战争的受害者讨公道,我支持先生的举动,日本对中国人民造成的伤亡和损失必须赔偿,支持签名,支持索赔。
陈健同志并童增同志:
你们好!
我们为到你们二位向全国人大和日本国提出“要求受害赔偿”一事,极为感动。
半个多世纪已经过去,还没有一位有志之士、爱国仁人明确地、大胆地、有理地向日本国提出“日寇在侵华战争中给中国人民造成的罄竹难书的惨状,要求日本国给予受害赔偿”。
唯独你们二位,根据国际条例和国际法,以充分实事为理论,明确地、有理地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日本国提出日本在侵华战争中给中国人民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要求受害赔偿”。你们二位不愧是中华民族的优秀儿女,是不忘国耻的英才,你们此举,代表了亿万人民的心愿,大长了中国人民的志气,必将得到全国各族人民热烈拥护和坚决支持。
我这里且不谈日本侵略者在南京的大屠杀,山西的万人坑和河北省冀中平原的“五一”大扫荡。因为这些事件的惨状世人、国人共知,并有明确历史记载。
现就我青年时代亲自经受和目睹一例提出供你们收集参考:
一九四二年(阴历八月十四)秋天日寇在冀西大扫荡,一把火,将我们家乡六个村庄烧为灰烬,使几千人无家可归,百余人被杀,三十多人被抓走当劳工。具体地点:河北省平山县:单杨村、下三级、坡底、赵家岸、大康街、白家岸。
一九四三年我的家乡成为敌占区,日寇又抓民夫拆房屋、修堡垒,实行强化治安,抓走我村和邻村的三位青年妇女当军妓。
建议:成立全国性的“要求受害赔偿机构”
区域性的“要求受害赔偿机构”
公布通信地址,广泛征集签名运动
陕西省西安市自强西路31号
离休干部:周西林
1992.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