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2037
写信日期:1992-05-15
写信地址:江苏省如皋市
受害日期:1938-03-19
受害地址:江苏省如皋市
写信人:严有明
受害人:严桂(严有明的二伯父)
类别:其它、谋杀(OT、MU)
细节:1938年3月19日日本军侵占了我的家乡纵火烧尽了我家的住宅还枪杀了我的二伯父弄的我一家三代人流离失所。虽然日本政府曾公开道歉但这远远弥补不了中国受害者的,所以日本政府必须向受害者做出战争赔偿。
尊敬的大使先生:
值中日邦交正常化二十周年之际,谨祝中日两国政府永远和平共处,两国人民世世代代友好下去。
在此喜庆的日子里,我难以把我隐埋在信中的五十多年的痛苦忘却:一九三八年三月十九日当时的贵国军队侵占了我的家乡——江苏省如皋县城,纵火烧尽了我家的七间四合院住宅,枪杀了我二伯父严桂,弄得我一家三代人流离失所。至今我们一家人仍居住在他人私宅内,其多次迫我迁出,可我何处能容身?!真是,如无当初,何致今日!
一九四五年后的我国政府均曾调查登记过,贵国政府亦曾公开深表歉意,据之,亦愿给予战争赔偿。一九四二年我国已故总理周恩来先生为促进两国友好,对战争赔偿一事表示予以豁免,可我民间损失谁承担,未曾提及。今年四月中共中央江泽民总书记访日前夕,答贵国记者时,对此类提问答曰,民间的事是另一回事。
为了使战争带来的创伤在我和我的下一代人的心中得以消失,为了使中日两国人民真正地永远地世世代代友好下去,为了我一家人有一容身之处,我要求大使先生向贵国政府转达我的意愿:能与我国政府共同组织调查,及早把我们民间的战争赔偿问题作一妥善的处理。请相信我们受害者会是通情达理、顾及全局的,会为从增进中日友谊出发接受调解的。
最后,预祝贵国天皇陛下莅临我国访问取得[圆]满成功。
顺致阁下
仲安
中国公民
严有明 谨上
一九九二年五月十五日发
住:江苏省如皋市如城百岁巷十五号
(邮政编码:22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