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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10 月, 2018

s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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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扫描序列号:s2023
写信日期:1992-11-06
写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
受害日期:1938-09-17(农历)
受害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衡山县
写信人:马宁常
受害人:马宁常的妈妈
类别:轰炸(AB)
细节:在我5岁的时候父亲去世了,全靠母亲我们母子四人相依为命。1938年农历9月的一天日本飞机对衡山县进行狂轰乱炸,当时我的母亲在天井旁洗衣服突然一声巨响之后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后来我被人从一片废墟中救出来而母亲只剩一缕头发。弟弟和妹妹不在家幸免于难,我全身多处炸成重伤造成终身痛苦。我强烈要求日本政府对我我家精神上的和财务上的进行赔偿。
 

童增讲师同志:
  你好!
  我叫马宁常,70岁,女,现退休在家。我看到(洪波摘自《金华日报》92年6月30日)“历史没有忘记”一文之后,知道你伸张正义,注重历史事实。做了很多调查研究工作,支持受害者的要求。我深为感谢!你们的所作说出了我埋藏在心里50多年一刻也不忘的痛苦和仇恨。日本侵华在二次大战中残酷的、惨无人道的杀害了我国数不清的父母和兄弟姐妹。我也一样被日本在侵华中惨遭家破人亡。我本人惨受重伤。现寄上情况书面信一份,强烈要求请敦促日本赔偿民间损失,并向我国受害者道歉!这次明仁天皇来访未提赔偿也未道歉。我们深感失望,不能不说明日本军国主义的侵略野心的气焰仍在复燃。日本在侵略战争中发了财。它虽是个战败国,但在经济上没有受到任何损失。我是一名受害者也为我国的死难同胞强烈要求日本索赔。请赐教。
  敬请
安康,快乐!

马宁常
92.11.6

回信请寄:云南昆明金殿制药厂。编码:650224

  我的名字叫马宁常,女,70岁。原在昆明金殿制药厂,任医务助理员工作,现已退休在家。
  近来,国际、国内对日本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侵华所犯下的滔天罪行,纷纷进行揭露和指控。我作为一名受害者,对我本身所受的残酷伤害。对多年来身心遭受的痛苦,对日本侵华罪行进行控诉,并要求得到赔偿。
  我五岁时父亲病逝,全靠母亲茹凤娇做杂货生意抚养我和弟弟妹妹三人。母子四人相依为命。我14岁时在湖南省衡山县城,观相门46号居住,住的砖木结构二层楼房共15间。1938年农历9月17日上午九时左右。日本飞机对衡山进行残酷的轰炸,当时我母亲正在家里的天井边洗衣服。我站在天井边靠大门的一头与母亲说话。忽然一阵呼啸声传来,我没有反应过来。接着轰的一声巨响,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直到下午一位姓杨的拉人力车的叔叔把我从炸弹坑边的泥土碎砖里刨出来,我苏醒过来只见原来的天井、堂屋成了一个巨大的炸弹坑,周围的房屋全被炸飞了。只剩一些破砖、碎瓦、烂木头,残垣断壁。我的脸上、手上、身上到处都在流血,撕破的衣服全被血浸透。全身伤口痛得钻心,我一下子想起母亲不见了,忍住疼痛,哭喊着妈妈哭哑了嗓子,哭干了泪水,找不到妈妈,天黑了,负责收容的人员把我背走,送到卫生院抢救。医生给我检查伤情,全身上、下、大、小15个伤口,面部、双手和脚除伤口外全被烧伤成水泡。左手前臂有一根木棒插在肉里,当时未能取出,胸部的炸片也不能取出,左腹被炸开看见肠子。医生给取出弹片说不能缝合。右额头、左头顶是大血肿。左眼角、左无名指关节、左肩、右腋下、右腹部及腹股沟等处伤口,医生都给我包扎了。我负着遍体鳞伤经医院回到家里被炸的地方找妈妈,仔细观察妈妈在的位置只是一个大炸弹坑。18日天黑了,我无可奈何一步一移到南门外亲戚家去投宿。一路上看见被炸死的人很多。有些一手、一条腿、一块肉挂在树上和残墙上,真是不堪目睹。19日,日本飞机又轰炸衡山、南岳。我和亲戚一家躲在衡山的山坡下一个壕坎里,炸弹投在坡上。翻起的泥土把我埋住,是我老外婆把我从泥土里拉出来。21日,日本飞机轰炸河对面火车站。我的亲戚要逃到乡下去,我要找妈妈和失散的妹,我三舅舅到衡山在我家的废墟处用锄头翻了几天,连我妈妈的尸骨影子也没找到。只是在炸弹坑内翻到一撮头发。我舅舅捧着这一撮头发痛哭,用坛子装着带回去。轰炸时弟弟在叔叔家,妹妹在城南小学上学,幸免受难。过了三天我到卫生院去换药,医生给我取出嵌在左前臂的木棒时告诉我已经组织了卫生救济收容所,介绍我到收容所住了几天。长沙告急,医院、收容所逃难去了。我流离失所。全身创伤无医无药,已经全部感染化脓。我胸部的弹片存留,几个月之后伤口烂大了,弹片暴露在外。我自己用手拿出来。全身大的伤口医治一年多才愈合。留下的后遗症的痛苦。
  日本帝国主义惨无人道的侵略我国,炸毁了我的家房屋楼上楼下15间、店铺、柜台、货架、货物、钱财、家具、双套和生活用品衣服等等一洗如空。连破布都没留一块。炸死我的母亲连尸骨都没有,使我们失去了生活来源,失去了依靠,弟弟染病无钱医治而死亡,妹妹失散自小给人家当童养媳,受尽了折磨。我一身被炸得七穿八孔,留下终生痛苦的后遗症,长期头痛,抽搐,左手小指无名指麻木,做了几次瘢痕修补。多年来,肉体上、精神上的痛苦。这切齿难忘的仇恨,刻骨铭心,没齿难忘。现在我要求日本偿还这笔血债,对造成的人财损失进行赔偿。
  1.房屋财产损失费10万美元
  2.母亲死亡损失费10万美元
  3.我的医药、治疗及精神上的损失费25万美元

要求赔偿人 马宁常
9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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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炸(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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