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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10 月, 2018

s1999

信扫描序列号:s1999
写信日期:1993-08-14
写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
受害日期:1937、1938-06、1939、1941
受害地址:河南省开封市杞县
写信人:吴广湘、吴广莲、吴广明
受害人:吴广湘的母亲、祖父、叔叔和父亲
类别:谋杀、其它(MU、OT)
细节:1937年我的父亲因遭到日寇的追杀得了急症身亡了,1938年冬日寇来我家乡扫荡杀死了我的母亲、祖父我家房屋也被烧毁了,值钱的东西都被抢光了。1941年的时候万恶的日本鬼子又到我家乡扫荡,我的叔叔惨遭日寇的折磨后又将其十指剁掉然后活埋。这笔血债日本政府必须偿还。备注:信封丢失

 

中国民间个人对日受害索赔书

日本国政府:
  自从一九三七年七月七日日寇侵占我国后,使我家的生命财产遭受了严重的损失,特要求赔偿三十万美元。其详细情况如下:
  (一)一九三八年六、七月间,侵入河南省的日本鬼子,到我家乡—河南省杞县赵村扫荡,进行了残酷的烧、杀、抢,当时我的母亲、祖父被枪杀,我家房子被烧毁三间,我家所有值钱的东西被抢光,使我们无以为生,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
  (二)一九三九年冬日寇又到我家乡扫荡,我们年迈的祖母,带着我们年幼的(当时最大的15岁,最小的才三岁)兄、弟、姐、妹逃难,因天气寒冷,她又年老体弱,又要拖着我们急烈的奔跑,因而劳累过度,惨死在逃难的路上。我们唯一的依靠祖母死后,使我们成了孤儿,以讨口为生,吃尽了人间的苦难。后来我的二姐和小弟,生了病,因无钱求医,不治而亡;
  (三)一九四一年夏,万恶的日本鬼子,又到我们家乡扫荡,将我的叔父抓去,并将其双脚捆在马尾上拖着跑,把人拖的半死,又将其十指剁掉,后来给活埋了;
  (四)一九三七年冬,我的父亲,因遭日寇追杀,而得急症身亡;
  以上的血海深仇和给我造成的苦难,是无法用金钱计算的,但为了补偿我们物资上的损失和精神上的创伤,特要求日本国政府予以赔偿,以使我们现仍活在人间的三姊妹安度晚年。
  根据国际法有关文件精神,发动侵略战争的战败国,必须承担受害国人民的一切损失的赔偿….。日本是发动侵略战争的战败国,必须赔偿中国人民的一切损失,是责无旁贷的。日本政府应积极的赔偿受日本侵华之害的中国人民的一切损失才是符合情理的。这是一笔未了的血泪债,贵国应严肃的对待,以利中日两国人民的感情,进一步发展。

中国普通公民:吴广湘、吴广莲、吴广明
一九九三年八月十四日

注:吴广湘通信地址:四川成都市四〇信箱人事部转;邮编:610051

成都寄日使馆0613快件
93.8.2

宋依群 宋刚 吴杞平 吴杞宁
吴海啸 张世远 滕华 滕怡
滕小平 滕博 滕斌
共1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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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OT), 谋杀(M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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