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1986
写信日期:1993-09-12
写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
受害日期:1944-11-06
受害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
写信人:张书娥
受害人:张吉庆(张书娥的父亲)
类别:劳工(SL)
细节:1944年11月6日日军利用警备队来抓人,我父亲和2位村民被抓走,其他两个人家里用钱买回,由于家中没钱赎回日军就把抓来的人全部押送到日本做劳工。我家的痛苦都是日本国带来的因此我要向日本国讨回公道。
向日本国讨还赔偿
我父,张吉庆,现年七十七岁,河北省元氏县黑水河乡马岭村人,爷爷,张文平,在村时农会主席,为共产党工作。日本侵略中国时期,于一九四四年十一月六日,(当年二十八岁)日本利用警备队抓人,当天中午我父就被抓走同去共三个人其他两个人被家用钱买回,我父家中没钱,爷爷听说,日本人抓人,由于胆小,带着二叔就逃之在外,家中没人管,把我父抓到元氏,当我母亲再找人去看时已经晚了,听说人早已被日本军把双手用绳子捆着脚带铁链运往日本国去干劳苦活了。
一九四五年日本投降了,至今人不见,信不通,下落不明,到处了解又听从日本回来的人说“是死在日本”因干的牛马活,吃的是猪狗生活。
同去人本村没有,只有明秀村,王家庄村各一人都是全无影信,找不到当时的证人。
由于我父被抓,以后爷爷和二叔和我母亲分了家,我不满一周岁,我和母亲过着孤儿寡母乞讨般的生活。
综上述情况,都是日本国给我们带来的,害的他们家破人亡,无法生活。
现在向日本国讨公道这不应该吗?我们中国人为日本国创造财富,被资本家压迫连命都赔上了,难道还不应该赔偿吗?
以上情况,我们强烈要求日本国赔偿损失。
赔偿费 二〇〇〇〇美元
要求赔偿人:张书娥(女儿)
河北省元氏县黑水河乡马岭村
九三年九月十二日
元氏县黑水河乡人民政府(政府章)
中国共产党元氏县黑水河乡委员会(章)
元氏县黑水河乡马岭村村民委员会(村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