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1922
写信日期:1993-03-08
写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
受害日期:1941-08-04
受害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
写信人:黄厚祜
受害人:肖灿如(黄厚祜的父亲)
类别:谋杀(MU)
细节:我父亲在日军第二次湘北会战时被侵害日军枪击打死。日军杀害我国民间无辜百姓给中国人民带来极大灾难。我要求日本政府对受害者给予赔偿、安抚,以慰亡灵。附上几份证明材料备注:信封丢失
我们都是中华民族的子孙,有权了解我们民族的辉煌历史和荣辱,特别不能忘记日本侵略者自1931年至1945年近十四年来给我们同胞带来的惨无人道的罪恶历史!我们要求日本政府对受害同胞和亲人给予赔偿!
今天,受害索赔,是我们的权利!
今天,受害索赔,是因为我们不能忘记同胞和亲人所遭受的苦难!
今天,受害索赔,是我们同胞和亲人的正义行动!
下面,就是受害者血和泪的亲身经历:
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期间我国民间受害者情况表
湖南省长沙县店桥乡中南村王家新屋组控告人黄厚祜(人名章)盖章(签字)
1993年3月8日
证明
民国三十年可耻的日本鬼子侵犯中国,以惨无人道的杀、抢、烧三光政策对我国及我地凤凰坡进行洗劫。肖一公年已八十四岁,体弱有病,被日军一枪打死,当日晚我清目所见,第四天将尸首抬送他家,送至半路又被日兵追来跑散,八月天气炎热,后来尸体腐烂。情况是实,特此证明。
证明人 吴庆和 现年七十岁
高桥乡高桥村周家湾组
九三年四月
证明
民国三十年(一九四一年)古历八月初四日,日本鬼子来至高桥沿河真下凤凰桥木屋,一支队伍几十人,这时我地凤凰坡肖灿如老人年八十四岁,他出来看看鬼子走了没有,刚出门走到木屋门前伸出脑壳,日本兵就一枪打死在园里大缸,空四天时间朝晒夜露,天气炎热,候日本鬼子退了我们回来看到园里大缸有一老人,身穿调灰色长衫,已生了蛆,臭气难闻,我就马上告诉他婆婆,肖大嫂她回家后葬于范朴乡兴隆村周穴坤后山。
证明人 王法顺亲笔写 现年七十六岁
现住高桥乡中南村王穴新屋组
1993年4.14
证明
民国三十年八月初四日,原住木屋里的萧灿如老人,八十四岁,他自己出外去看看。老人眼岔,不幸被五个日本鬼子,看见瞄准壹枪,把身穿长衣,不黄不绿衣服的萧灿如打在木屋门前园里大缸旁,等四天才搬回家,当时有我父李开寿、苏菊秋、陈寿陵、王桂福、陈裕堃、王丙秋等人安葬在范林兴隆周家街后山。
特证明
证明人:李株存 现年73岁
住高桥乡中南村余家街
93年4月16日
党上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