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1908
写信日期:1993-09-18
写信地址:四川省德阳市
受害日期:1939-08-15(农历)
受害地址: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
写信人:童为根(吴鹏寄)
受害人:童阳生(童为根的父亲)
类别:劳工、其他大屠杀(SL、OM)
细节:1939年中秋节那天,日本侵略者在我白水乡抓走我的父亲到枫树塘村给日军做工事,工事做完后将抓来的苦力若干人全部杀害在万人坑内其中就有我的父亲。这笔血债,日本政府必须偿还。附上签名表。
中国民间个人对日受害索赔书
日本国政府:
自一九三七年七月七日,日寇全面发动侵华战争,进攻我国大部地区,迫使中国平民残遭杀害,使我家生命财产遭受严重损失约合两万美元应快赔偿。一九三九年古历八月十五日中秋节那天,日本侵略军在湖南省湘阴县白水乡第八保十甲培塘屋村抓走我的亲生父亲童阳生,到距离培塘屋三里地的枫树塘村,给日军做工事,工事做完后,苦力若干人被日军全部杀害在万人坑内。其中就有我的父亲童阳生的尸体,其他尸体不计其数,真是惨不忍睹。
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五日罪恶的占领终于结束了,发动侵略战争的日本,以战败国的身份投降了,根据《雅尔塔协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一系列国际法文件,发动侵略战争的战败国——日本,必须承担中国平民的一切受害损失的赔偿,是责无旁贷的。我国政府并没有以战胜国去压迫贵国,也没有向贵国索要银两,而是考虑贵国当时困难境界,以中华民族博大宽宏胸怀及高尚美德,放弃国家间战争索赔要求,但是这并不等于同时也放弃中国民间及个人受害索赔要求,日本政府理应积极赔偿才符合天理人情,发动侵略战争战败国的日本在美、加两国的侨民都能得到美、加两个战胜国的受害赔偿,日本政府又有什么理由不赔偿饱受日本侵华之害的中国平民百姓的一切受害损失呢?这是一笔未了的血泪债,更是一笔未了的子孙债,必须偿还。特请日本国政府严肃考虑,以利中日两国人民的感情进一步加深,中日邦交正常化更进一步发展,让我们两国人民携起手来,共同铲平历史遗留下来的创痕。
受害索赔人家族全权代表:中国普通公民:童为根
一九九三年九月十八日
受害者童阳生遗族名册
儿子:童为根、童合根、童秋根
孙子:童桂和(人名章)、童佑和、童均和、童仲池、童来池、童纯和、童建农、童国庆、童永安、童平安、童辉安、童雪枚、童素枚、童群英、童文英、童长安
曾孙:童望远、童加权、童丽、童丹、童银、童雅文、童雅静、童立里、童孟涵、童海、童权、童敖、童吕、童景、童湘汨、童甜、童沅
儿媳:陈定先 罗友珍 张新华
孙媳:何文福(人名章) 张勇 张应军 徐银芝 龚月华 高萍青 胡玉莲 陈常云 刘正雅 黎六莲
孙婿:駧怡皇 哉浴涛 刘国阳 王建阳
5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