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1899
写信日期:1992-12-29、1993-01-01、1993-01-02
写信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县
受害日期:1942-04-18(农历)、1943-11-14
受害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县
写信人:童维友、童享华、童顺兴等
受害人:童锡贵(童享华的大哥)、童顺兴的祖母和多位村民
类别:其它、谋杀(OT、MU)
细节:日军攻打我家乡焚烧房子700多间,受害者不计其数,另外还有一人童锡贵被日本军杀死。寄上两份材料,支持索赔。
童增同志:
新年好!
关我们下王村在1943年12月10日,惨遭日军焚烧房子740间,受害者已有714人签名寄上,谅早收到。这次火烧村里有二人被烧死,一人家属迁往外地。我正在查访。其中一人家属今寄上申诉书。另有一人童锡贵,在清波中学求学,被日军抓去用枪刺活活刺死,现有他弟弟控诉文一并寄上,望备案。
你为了[伸]张正义,为中国人索赔,我们何等尊敬你,敬佩你。值此新年之际,衷心祝愿你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浙江嵊县下王镇下王村
童维良上
93.1.2
日本国大使馆:
一九四三年农历十一月十四日,日军流串我村,把800余间民房焚烧殆尽,我家也不免此厄。
当时听说日军进村,全家躲到村外,只有祖母年迈不及逃避,等我们回来时,一片瓦砾,余火还在燃烧。望到祖母设榻处,只见青烟水气薰蒸着一团大肠和胃。我们看呆了,[跪]立火场哭不成声,突然惨叫一声,爸爸已昏倒在地,急扶起暂放村外牛房。从此后我们家无住处,便在牛房里过着非人生活。父亲由于过[分]悲痛,不出数月,也逝去人世!
现在回忆当时情境,尤感心肠俱裂。我认为古今战争不是少闻,而战争中把百姓生命当作儿[戏],把百姓房子财产当作草芥,尽杀人放火为能事,这是合符战争法规,而能达到你们欲望统治大东亚吗?现在中日成为友好,应该把友好者想想友好,外国人来我国旅游,遭遇交通事故,我国赔偿几十万元一条人命。我们中国惨遭您们有计划的侵害,难道仅仅以友好二字可以掩盖人命吗?我以友好的心情提出,请你国以友好的补偿。日本朋友,人都是妈妈生的、养的,你们平心静气的想一想,要不要表达一下对人类的心理缺陷。
浙江省嵊县下王镇下王村
童顺兴(人名章)
童顺香(人名章)
童林苗(人名章)
1993年1月1日
日本大使馆:
我的大哥童锡贵,十九岁那年上半年(1942年农历四月十八日),在本县开源镇清波中学读书,被你国军队抓走,于次日在东阳县交界处的白塔岭脚这个地方用枪刺活活刺死。
数十年来,我们一直怀念着哥哥。母亲悲痛欲绝,哭哭啼啼到白头后丧身。嫂嫂怀恨出走他国,全家惨状不堪回首。我曾数度想写信向天皇讨还这笔血债!随着祖国改革开放的新形势,我懂得中日两国人民友好合作的重要意义,时间又过了数十年,况且人死不能复活。但是为了两国人民永远友好下去,账还是要算清的,不算不行。为此,我要求把这封信(通过你们)转交给你们政府,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计人民币伍拾万元。
浙江省下王镇下王村
童亨华(人名章)
1992.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