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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10 月, 2018

s1882

信扫描序列号:s1882
写信日期:1992-10-17
写信地址:重庆市
受害日期:信中未提
受害地址:湖北省宜昌市
写信人:罗雪琴
受害人:罗敬臣(罗发忠)(罗雪琴的父亲)
类别:谋杀(MU)
细节:日本军占领宜昌不久到处找花姑娘,逼着我的父亲带他们去找,我父不服从日寇用残忍的手段把我的父亲惨杀。母亲带着我们风餐露宿,靠帮别人做衣服勉强养活家人。必我们要求日本政府向中国人民谢罪并且进行赔偿。

 

尊敬的童增同志:
  你好!
  敬悉你为维护民族尊严,为在日寇侵华战争中的受害者,要求日本向中国人民谢罪和进行赔偿。曾向人大代表陈述自己的观点,并与陈健等同志收集资料将请愿书送交日本大使馆,尽管没有得到答复,但你们仍然为此而奋斗,这事将载入史册,为后世传颂。
  我们的父亲是被日寇残酷杀害的一个平民(附所写素材),我们打算向日本大使馆、全国人大、政协、国内报刊和外国通讯社寄送,为此特向你请教这样[做]是否合理?
  我们姐妹俩,一个已退休多年,一个即将退休,有空闲时间,我们愿意以受害者亲属的身份站出来,例如游行请愿,我们将参加,即使坐牢我们也不怕,因为我们是有骨气的中国人。值此日本“天皇”即将来华之际,我们为失去的亲人哀思、悲愤,请赐复。
  致
敬礼

被侵华日寇杀害者的亲属
罗雪琴(人名章)
17/10

地址:
  重庆江北区五里店工校一村73-8 邮编630023

历史永远记载日本侵华战争的滔天罪行

  日本军国主义的侵华战争,使中国人民蒙受了深重的苦难,尽管日本政界要人访华时我们希望中日两国人民世世代代友好下去,以期创造平和的气氛,但作为日寇残害者的亲属,将永远不会忘记国难家仇。
  我们的父亲罗敬臣,学名罗发忠,湖北宜昌人,当日寇侵占宜昌后不久,到我们老家宜昌西坝找花姑娘,那时我母亲四十多岁,我才九岁,但长得很高,妹妹只有几岁,父亲怕我们母女被日本鬼糟蹋,叫我们躲到岩[石]下面,后来日本鬼子找不到花姑娘,要我的父亲带他们找,因为我父亲不服从并进行反抗,因而鬼子很生气,把我们的父亲抓过河去,将我们的父亲捆绑在电线杆上,并在他的头上盖一个油桶,因当时正值盛夏酷暑,我父亲不到二小时便被活活地晒死了,这种丧失人性,残杀平民的兽行,凡是有民族自尊[心]的中国人都会深刻的思改。
  我父亲死后丢下我们母女三人和七十多岁的祖母,那时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我们在沦陷区真是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后来确实过不下去了,母亲想到重庆找亲戚,为了避免日本鬼子的迫害,我母亲找人带路,绕着山[岭]走,风餐露宿走到三斗坪,而从宜昌到三斗坪只有几十公里,可我们走了一个多月,我们幸运的在三斗坪找到了我们的舅舅龚伦猷,因舅舅在当时的民联轮工作,由他把我们带到重庆,由我们的堂兄罗其昌每月给我们一部分伙食费,我母亲只能靠帮别人做衣服,做鞋子[勉]强养活我们一家几口。
  我父亲被日本鬼子杀害一事,我们在参加工作写的自传里都曾写清楚的,我们亦曾向亲朋好友控诉日本鬼子残杀我父亲的罪行。
  我母亲于1982年逝世,她临终时嘱咐我们不要忘记国难家仇,并应告诉子孙后代。
  现在中日邦交正常化已廿年,日本“天皇”亦将来华,作为日本侵华战争受害者的家属是不应保持沉默的,为此我们要求日本向中国人民谢罪,并进行赔偿。

被侵华日军杀害者的大女儿 罗雪琴(人名章)退休教师
家住:重庆江北区五里店工校一村73-8 邮编630023
小女儿 罗其玲
天津地质矿产研究所副研究员 邮编300170

附注:在日军侵华期间,当时的中国老百姓对军国主义分子一般的称之为日本鬼子和日寇,与日本人民是有区别的。

199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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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杀(M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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