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1833
写信日期:1992-11-01
写信地址:云南省大理州宾川县
受害日期:1942
受害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安仁县
写信人:陈崇俊
受害人:陈崇俊的祖父、祖母、母亲等多人
类别:细菌和化学战、其它、轰炸(BC、OT、AB)
细节:1942年日军侵略我家乡占领我的家乡并投放细菌武器和狂轰乱炸。日本侵华给我家害的家破人亡、四分五裂现只存我一人和堂妹。我今天向日本国政府提出他们必须给予战争赔偿。这是中国受害人民的心愿,也是我一家的心愿。
童增、陈健同志:
您好!
我是一个亲身经历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受害中的一个,完全支持和感谢您,代表中国亿万遭受日本侵华战争受害民众的心声,要求日本国赔偿侵略中国、给中国人民劫难造成的损失。
解放前,国民党卖国求荣,不顾人民的死活,引狼入室,使日本侵华得以节节进逼,使中国大片土地被日本帝国主义侵占,亿万民众蒙受灾难,广大人民伤痕累累,而无处申诉。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站起来了,当了国家的主人。人民有权说话,人民要求日本国在日本侵华战争中,给中国人民劫难受害损失的赔偿,是完全正当的。
虽然我们的周总理,一九七二年代表中国政府,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但未提及放弃亿万受害民众的赔偿。现提出要求日本国,对日本侵华战争给中国亿万民众蒙受的劫难损失给予赔偿,是必要的、及时的,我坚决拥护、坚决支持您们的这一行动,我代表一家人感谢您。您发[起]的日本侵华受害人签名也算上我一个。现将我受日本侵华蒙受的灾难损失相告,足以说明日本侵华战争给中国人民带来的严重灾难。
我叫陈崇俊,老家是湖南省安仁县华王乡东桥陈古村人。抗日战争时我家七口人,有祖父母、叔父母及其一岁多的小女、我母亲和我。四二年日本军队侵占我们家乡,我家靠公路,受害损失最深,单以我一家计算,受害损达壹万肆仟美元。受日本侵略的直接损失:(1)受日本细菌武器致死(霍乱)有祖父陈世留、祖母、母亲唐文香三人。受细菌武器中毒烂脚有六人。所支付的医药安埋等费达人民币贰万余元。(2)烧毁我家衣厨、书厨、碗厨、宁波床、笔棹等家具三套合人民币壹万元以上。(3)拆掉我房屋门板六道搭公路桥人民币贰千余元。(4)抢杀我家耕牛一条、肥猪三头、鸡十多只,人民币达叁仟元。(5)衣物损失贰仟多元。(6)日军的狂轰滥炸修复也在叁仟元以上。六项计四万元以上。
还有,日军侵略我家乡,我们流落逃难的生产损失。由于日本侵华,家乡田园荒芜,农[副]业无法耕种生产的损失也近人民币叁万元。(1)茶果油。我一家产油一千斤以上(年产),四年损失人民币玖仟元以上。(2)粮食每年收成五千斤,四年损失人民币捌仟元。(3)由于外出逃难,饲养猪鸡等损失,四年不低于五千元。(4)蔬菜的种植,四年损失不低于四千元。
日本侵华战争中,我们一家不但遭受细菌战死掉三人,流浪他乡、食不饱肚、衣不遮体、睡不安眠、病魔折磨、给身心的摧残,所犯下的严重罪行,一幕幕的惨剧,不堪回首,虽过半个世纪,提起使人痛心难忘。日本侵华战争所犯下的暴行,给中国民众带来的巨大灾难是任何东西都无法补偿的。
还有,对妇女的蹂躏,虽然我家没有人遭受这种摧残,但我们村也有多人受害。日军对六十多岁的老妇都不放过,我村有一个六十多岁的五哥老孃就受到了蹂躏。
我由于受日本侵华战争的劫难,田园荒芜,生产多年不能恢复,生活低下,四八年才来到云南寻找我父亲。四九年新中国成立后,我参加了革命工作,现在云南省宾川县粮食局工作,因年近古稀,已在粮局退休。
日本侵华给我家害得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兴旺幸福的家庭,害得一振不起、四分五裂,使我流落异乡。现只存我一人及当时一岁多堂妹在世。
今天向日本国提出日本侵华战争民间损失赔偿,是亿万中国受害人民的心愿,也是我一家人的心愿。特呈送我的言词,以表受害的寸心。我住云南祖国边疆,消息不灵。需我做之事,也望相告,为争取日本侵华受害赔偿的胜利而努力。
云南省宾川县粮食局 陈崇俊
1992年11月1日
此信是由女儿爱人单位计委董以文单位寄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