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1789
写信日期:1993-02-16
写信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又名锦西市)
受害日期:1942-03
受害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写信人:王若清
受害人:王连科(王若清的父亲)等十四人和锦西市的村民
类别:其他大屠杀、其它(OM、OT)
细节:近一年来我一直在做向日本国要回赔偿的这项工作,我的父亲等十四人都是被日本军害死的,锦西志上还记载了日本军无辜杀害数百名老百烧毁房屋等罪行,所以我们一定要向日本国要回赔偿。这不是几个钱的意义是民族尊严和人权维护的人道主义意义。
童增同志:
您好!
我是辽宁省锦西市连山区委统战离休干部王若清。我看到给抚顺市方素荣的信。我心情非常激动。近一年多来我一直在做这项工作——即向日本政府索赔受害偿金。我父亲王连科等十四人被日本军国主义害死在哈尔滨上号监狱(于香坊区)时间是一九四二年三月。他们是无辜的百姓,原住黑龙江省巴彦县复兴乡相立平屯。此地距哈市三百华里。这件事在巴彦县县志上有记载。锦西市市志上记载下五家子惨案被日本军国主义害死无辜人民三百七十八人。全村八十四户四百多房屋全烧光,村内外到处血肉模糊的尸体,全村成了一片火海,时间一九三五年三月十五日,地址辽宁省锦西市南票区釭窑岭镇下五家子村。
我总是认为向日本索要损害赔偿的意义决不是几个钱的问题,首先尊重人权维护人道主义并给我们应有的经济赔偿。日本军国主义发动战争侵略东北三省为它的殖民地,杀害成千上万的无辜中国人。如果得不到惩罪,那么正义就得不到伸张,血海深仇得不到昭雪,这种惩罪不仅[仅]是惩治战争犯,而且在经济上补偿,否则,就不是完整的惩罚,杀了人不赔偿经济损失,哪有这个道理。其次没有经济赔偿,中日友好就是一句空话,日本欠了中国那么多血债,现在只是口头上承认错误,然后大唱中日友好高调,这实际上是对中国人的再一次欺辱。杀了人家的人,没有任何表示,马上就和人家握手,这是强[奸]的逻辑,请问日本政府你们对中国人犯下了滔天罪行,只承认错误就想结了吗?他们有什么资格高谈阔论中日友好呢?当你们花上上百亿美元在世界各地购买了大量土地的时候,想过没有中国土地下还有那么多被你们杀害的无辜冤魂?中国人坚决不能接受再一次的受辱。政府可以不要战争赔偿,但是百姓的命不能白丢,血不能白流,有多少中国妇女、老人、儿童惨死在日本军阀的屠刀之下,他们的在天之灵要是知道我们今天这种软弱无能的态度,将会是什么的心情呢?
再次中国人不向日本政府索要损害赔偿费,这件事本身将会大大的损害中国人民在国际社会上的形象,这件事和宽容大度、不计前嫌是两码事,这证明中国人软弱无能,中国人是窝囊废。自家人让人家杀那么多,自己还无动于衷,还要放弃赔偿要求,这不是人,连动物都不如,成语还有兔死狐悲,物伤其类呢?鲁迅先生说过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我看现在的中国人仍然这样。
我认为我以上说得在情在理,但没有法律依据,看了您的材料,我增了信心,受到了鼓舞,我非常愿意和您协作,我愿意做为发起人,做一下我力所能及的工作。很想到北京和您面谈,就有关问题进行探讨,可否请回信。
祝您万事如意。
王若清
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