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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10 月, 2018

s1756

信扫描序列号:s1756
写信日期:1993-01-13
写信地址:安徽省淮南市
受害日期:信中未提
受害地址: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
写信人:高永珍
受害人:高占武(高永珍的父亲)
类别:其它、轰炸(OT、AB)
细节:日本侵略军叫我们妥协到另外的地方住,我因我父亲故土难离回去看看谁知旧的房子已经被日本人烧光了,还父亲还碰上了日本人仍下来的炸弹把双眼炸瞎了。这种情况怎样才能得到索赔。

 

童增同志:
  你好!
  据传说你在办理中华民间对日受害索赔之事,不知是否真实,特来信询问,请回答。
  我叫高永珍,现年69岁,我父亲叫高占武,1935年以前家住辽宁省新宾县驿马[沟]村。当时东北联军在山里搞抗日活动,因此日本人就下令住在山[沟]里的村民都要[搬]出山村,名曰归屯[并]户,叫我们驿马[沟]村的村民[搬]到永凌街去住。我父亲故土难离,回去看看住的旧址,可是驿马[沟]村的房子全被日本人放火烧光了。当我父亲走进被烧了的房子旧址时,碰上日本人丢下的炸弹,把双眼炸瞎。五间房子被烧,从此我们无家可归,到处逃荒要饭,到吉林扶途落户。[像]这种情况能否索赔?怎样办索赔手续?请回音为感!
  此致
敬礼

高永珍
93.元.13

s1756-e1 s1756-p1

其它(OT), 轰炸(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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