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g

21 10 月, 2018

s1752

信扫描序列号:s1752
写信日期:1993-06-17
写信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华县
受害日期:1942
受害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华县
写信人:邱健暾
受害人:金华县多人
类别:谋杀、其它、细菌和化学战、强奸(MU、OT、BC、RA)
细节:邱健暾寄来1942年日本侵华军无故杀人、抓战俘烧毁房屋等罪行的统计。要求人大常委替受害者伸张正义。

 

联[名]控告

  一九四二年八月十六日(农历)日本侵华军在侵华间无故杀人、放火、抓战俘,无恶不作,给横大路村民造成巨大损失。
  原告:仇舍尧,男,时年63岁,汉,当年日本侵华间无故用枪击打死。
  原告云娘(何奶奶)当年50岁,要求赔偿一万美元。
  原告:叶根荣,男,时年67岁,汉,原告之父叶桂升,现年88岁,当年四二年4月11日被日本侵华军抓去当战俘,[至]今下落不明(死亡),要求赔偿一万美金。
  原告:仇樟根,男,时年45岁,汉,其父亲当年被日本侵华军无故用枪连续击打二枪,要求赔偿医药费及因致而造成损失费五千美元。
  原告:仇庆升,男,时年42岁,汉,其父亲被日军细菌战烂脚,造成残废,要求赔偿四千元人民币。
  原告:仇金尧,男,时年63岁,汉,其父亲被日军细菌战造成烂脚,要求赔偿四千元人民币。
  原告:叶有桂,男,时年71岁,汉,其父亲叶洪滋时年100岁,当年被日军用细菌战造成烂脚,要求赔偿六千元人民币,其原告父亲当年死亡。
  原告:汪土根,其奶奶(陈阿凤)当年被日本侵华军打重伤,不久死亡,要求赔偿一万美元。
  原告:郑宝花,女,时年78岁,汉,当年被日军强奸,要求赔偿五千美元。
  原告:叶奶宝,女,时年89岁,汉,当年被日军轮奸,要求赔偿五千美元。
  综上所述属实,搜集整理:邱健暾

金华县白龙桥镇横大路村村民委员会(村委章)
一九九三年六月十七日

联[名]控告

  一九四二年八月十六日(农历)日本侵华军在侵华间无故杀人、放火、抓战俘,无恶不作,给横大路村民造成巨大损失。
  原告:汪小松,男,时年40岁,汉,当年被日本侵华军烧毁房,楼房1间,平房四间,折价人民币五万二千元。
  原告:仇锦根,男,时年58岁,汉,被日军放火烧毁楼房四间,折价人民币二万四千元。
  原告:仇洪财,男,时年69岁,汉,被日军放火烧毁楼房32间,折价人民币192000元(注:祖先房屋,等原告)
  原告:仇毓华,仇洪军,男,时年58岁,汉,被日军放火烧毁平房3间,折价人民币一万二千元。
  原告:叶基钱,男,时年71岁,汉,被日军烧毁店铺1间,折价人民币四千元。
  原告:仇有钱,男,75岁,汉,当年被日军烧毁平屋1间,折价人民币四千元。
  原告:仇有良,男,79岁,汉,当年被日军烧毁平房3间,折价一万二千元。
  原告:仇锦顺,男,63岁,汉,当年其奶奶和叔都被日本侵华军威吓[致]死,要求赔偿二万美元。
  原告:丁小妹,女,72岁,汉,其奶被日本侵华军迫害[致]死,要求赔偿一万美元。
  原告:仇樟根,其叔仇金春被日军抓战俘,不久死亡,要求赔偿一万美元。
  综上所述属实,搜集整理:邱健暾

金华县白龙桥镇横大路村村民委员会(村委章)
一九九三年六月十七日

联[名]控告

  一九四二年八月十六日(农历)日本侵华军在侵华间无故杀人、放火、抓战俘,无恶不作,给横大路村民造成巨大损失。
  原告:叶毓华,男,时年58岁,汉族,当年被日军放火烧毁楼屋11间,平屋7间,折价人民币94000元。
  原告:叶毓华,其伯于一九四二年九月初六(农历)被日本侵华军用枪击死,要求赔偿一万美元。
  原告:仇洪炳,男,64岁,汉,被日军放火烧毁楼房平房2间,折价人民币八千元。
  原告:叶根元,男,时年69岁,汉,被日军放火烧毁楼房四间,平房三间,折价人民币36000元。
  原告:汪奕根,男,59,汉,被日军放火烧毁堂楼(厅)九间,折价人民币五万四千元。
  原告:仇小品,男,时年43岁,汉,被日军烧毁平房(小厅)四间,折价人民币16000元。
  原告:仇长宝,男,时年54岁,汉,被日军烧毁平房二间,折价人民币八千元。
  原告:仇阿根,男,时年53岁,汉,被日军烧毁平房六间,折价人民币二万四千元。
  综上所述属实,搜集整理:邱健暾

金华县白龙桥镇横大路村村民委员会(村委章)
一九九三年六月十七日

联[名]控告

  一九四二年八月十六日(农历)日本侵华军无故杀人、放火、抓战俘,给横大路村民造成巨大损失。日本侵华军无恶不作,违反战争法规和人道原则,给中国人民带来了巨大的灾难。原告要求根据《雅尔塔协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一系列国际法文件规定,发动侵略的战败国对战胜的中国依法支付应有必要的“民间受害赔偿”。日本政府妄想真正和中国人民长期友好下去,请拿出实际行动。(对中国人民进行民间受害赔偿)“受害赔偿有法律依据”,“受害赔偿因为我们不能忘记同胞们的苦难”,“受害赔偿是正义的行为”,“受害赔偿刻不容缓”。
  要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为民伸张正义!并请转寄日本国!
  综上所述,情况属实。
  搜集整理:邱健暾

金华县白龙桥镇横大路村村民委员会(村委会)
一九九三年六月十七日

s1752-e s1752-p1 s1752-p2 s1752-p3 s1752-p4

其它(OT), 强奸(RA), 细菌和化学战(BC), 谋杀(MU)
About 10000cfj_3o5som

Leave a Reply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