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1741
写信日期:1993-05-12
写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
受害日期:1945-03-23
受害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
写信人:苏丰存
受害人:苏富群(苏丰存的父亲)
类别:劳工(SL)
细节:我的父亲在1945年3月23日在本村被日本军抓走押送到日本做劳工。在日本国做劳工期间都是过着非人的生活,吃不饱,睡不好最终死在了日本,我强烈要求日方赔偿我家的损失。另附上证明材料。
讨还赔偿
苏富群,河北省元氏县黑水河乡西王家庄村人,于一九四五年三月二十三日在本村被日军抓走。当时年龄31岁,经前仙村、元氏县城到石家庄坐车先到济南,后来又到青岛,在青岛上船坐船个月有余在日本富山下船,被直接送到日本四国岛别子铜矿当挖矿工。
在日期间,劳工们过着非人的生活。吃的是五合面馒头和山上的野菜;睡的是潮湿难闻的地上;穿的是走时的衣服,衣服破的不成样子也不给发衣服。就这样,吃不饱,睡不好,穿不上,身体被累垮了,同年死在铜矿上。给死者家庭造成难以克服的困难。根据以上情况,强烈要求日方赔偿三万美元以上。
要求赔偿人:苏富群之子苏丰存
通信地址:邮编051131河北省元氏县黑水河乡西王家庄村 苏丰存 收。
元氏县黑水河乡王家庄村村民委员会(村委章)
证明
我住旷村乡胡家庄村。一九四五年三月二十三日(农历),我和西王家庄村苏富群被日军抓走。从前仙村到元氏城到石家庄坐火车到济南后到青岛,在青岛上船直到日本爱元县四国岛别子铜矿当挖工。苏富群死在日本铜矿。
证明人:胡银锁(手印)
证明
西王庄村,苏富群,于一九四五年三月二十三日被日军抓走,死在日本四国岛别子铜矿。
证明人:河北省元氏县前仙乡南马村张二巴(手印)
199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