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1648
写信日期:1997-04-05
写信地址:山西省临汾市翼城县
受害日期:1939-05
受害地址:山西省临汾市翼城县
写信人:王天树
受害人:王永贺(王天树的父亲)
类别:谋杀(MU)
细节:寄来“中国民间受害者向日本国索赔起诉书”一份。日军大举进攻沿途烧杀掠夺我父亲就带着我们全家躲到窑洞里,日本兵发现窑洞里有人就打了两枪扔了两个手榴弹我父亲因流血过多当天死亡。附证明材料一份。
中国民间受害者
向日本国索赔起诉书
中国民间受害者
向日本国索赔起诉书
原告:受害者王永贺之子王天树
起诉案由:农民王永贺被侵华日军用手镏弹杀伤致死的事实和理由:
王永贺系山西省翼城县南梁镇中窑庄村人,当时年龄五十岁。一九三九年五月上旬,日军大举进攻翔山一带的抗日军队(八十三师驻地),沿途烧杀掠夺,抓捕百姓,强奸妇女,为此老百姓到处躲藏,我父亲带我们全家藏至本村村北沟内南侧,有村民们为防空挖的小口径窑洞,(口径约一米左右),中午日军前来[搜]查,发现窑内有人,就向窑内打了两枪,也没有人敢答话,后日军就将手镏弹扔至窑内爆炸,我父亲身体数处中弹,因流血过多,当天死亡,窑内共受伤三人(其中二人较轻),现根据国际贯例要求日本国政府给予索赔损失数值700万日元。
附证明材料一份。
日本驻中国大使馆佐腾嘉恭阁下转交日本国政府。
中国受害者之子王天树,年龄七十三岁,住山西省翼城县南梁镇中窑庄村。
一九九七年四月五日
证明
兹证明本村王永贺被日军炸亡一事:当时日军攻占翔山时,我和王永贺等同藏到村北沟内一小窑内,中午时日本军人先向窑内打了两枪,窑内无人敢答话,后日军向窑内扔了个手镏弹,在窑内爆炸,炸伤我等三人,王永贺伤势严重流血过多,当即死亡,当时我亲眼目睹。
特此证明
证明人:王天榜现年七十七岁住中窑庄村(人名章)
上述诉书和证明材料完全属实:特此证明。
南梁镇中窑庄村村民委员会(村委章)
翼城县南梁镇人民政府(政府章)
一九九七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