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1622
写信日期:1993-07-07
写信地址:北京市
受害日期:1944-10
受害地址:辽宁省东港市
写信人:曲卉山
受害人:曲传伍(曲卉山的儿子)
类别:劳工(SL)
细节:父亲1944年被日本人抓去日本做劳工遭受非人折磨强迫井下挖煤,长期吃不饱即使身患传染病日本人也给治疗1945年06月30日早晨含冤而死。给我母亲和我们兄弟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另附上一份给日本大使馆官员的信,要求索赔。
童增先生:
您好!
我们怀着崇敬钦佩之情给您写信。在替日本侵华期间蒙难的同胞向日本国讨还公道,向日本国要求受害赔偿的活动中,您表达了民间受害者及全体中国人民的意志。
我们将坚决地同您站在一起,强烈要求日本国正式谢罪和进行赔偿。
我父亲曲传伍(42岁时被抓劳工致死)原住伪满洲国奉天省安东县珠山村于家屯,现位于辽宁省东沟县马家店乡王家岗村。
我父曲传伍,于1944年10月被日本人抓劳工押送本溪湖(今位于辽宁省本溪市)煤矿挖煤,遭受非人折磨,强迫井下挖煤,长期吃不饱,致使患染传染病,日本人不予治疗,却送到隔离棚。在1945年6月30日晨含冤而死。我父正值壮年,被抓劳工后仅八个月就被折磨致死,是劳累病饿致死,这完全是日本侵略者造成的悲剧。
我父亲被抓劳工致死,给母亲的精神打击造成终生痛苦。也给我们兄弟四人造成巨大的不幸和悲痛。这一切都是日本侵略者造成的,为此,我们坚决要求日本国正式谢罪和进行赔偿。
上述情况除向您介绍外,并向日本国大使馆正式提出要求(复印件寄您一份供参考)。
事距今已四十七年之久,当时知情人尚健在者有:于永昌、曲传福、孙永中。
最后,再次表达对您的感谢!
祝您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受害人 曲传伍之子
曲卉山
1993.7.7
(本人现住新疆乌鲁木齐市西后街十九号)
(联系地址:北京西城西廊下24号曲东 100034
电话:7614928 曲东是曲卉山女儿,长住北京)
日本国驻华大使馆:
我是中国公民曲卉山。我父亲曲传伍于1944年10月被日本侵略者抓劳工,劳累病饿致死。为替父申冤,要求日本国政府正式谢罪并进行赔偿。
我父亲曲传伍(1902年出生,1944年42岁时被抓劳工,次年6月30日劳累病饿致死),原住伪满洲国奉天省安东县珠山村于家屯,现位于辽宁省东沟县马家店乡王家岗村。
我父曲传伍,于1944年10月被日本人抓劳工押送本溪湖(今位于辽宁省本溪市)煤矿挖煤,遭到非人折磨,强迫井下挖煤,长期吃不饱,致使患染传染病,日本人不予治疗,却送到隔离棚。在1945年6月30日晨含冤而死。
我父正值壮年,被抓劳工后仅八个月就被折磨致死,是劳累病饿致死,日本侵略者必须承担一切责任。
我父亲被抓劳工致死,给母亲的精神打击造成终生痛苦。也给我们兄弟四人造成巨大的不幸和悲痛。这一切都是日本侵略者的罪行造成,为此,我们坚决要求日本国正式谢罪并进行赔偿。
以上要求请日本国政府予以答复。
此致
受害人之子
曲卉山
1993.7.7
(本人现住:新疆乌鲁木齐市西后街十九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