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1606
写信日期:1992-11-17
写信地址:河北省唐山市
受害日期:1944-08
受害地址:河北省唐山市
写信人:郑葆强
受害人:郑仲儒(郑葆强的爷爷)
类别:劳工(SL)
细节:郑仲儒先生为唐山市政府第二科主任科员,利用职务作掩护积极支持抗日战争。1944年被日寇1429宪兵队逮捕押送到日本做劳工,1945年死于日本1946年将骨灰运回祖国,作为郑仲儒的后代我有权利向日本方面提出受害赔偿。
童增:
您好!
也不知怎样称呼您,只是从心中有一种说不出的感激。你们为死去的战争牺牲的人奔走呼[喊],不就是为了千万个亡灵在伸冤,其中也包括我(一个日本战争残害致死人的后代),想说的话,你们全部表达出来了,我只能说一句:“你们辛苦了,谢谢你和其[他]同志们!”
通过反复查找才找到你的地址,“万人签名”是怎么一回事?而后的工作怎么办?日本天皇访问中国有什么结论?然而很多都是我想知道的。多少年来,我父亲因我爷爷被日本鬼子抓去北海道去做劳工,多少年的泪水咽在肚子里,今天才有说话的机会。我们不只是要求索赔只是看到钱,更重要的是死去的亲人冤屈得以报仇。就是一句话,我们的血不能白流。还有什么要求和活动,近在唐山的我们会全力以赴,支持你们工作。再次谢谢你们。
请来信!
河北省唐山市发电厂车队
郑葆强
92.11.17
邮编:063020
详址:河北省唐山市发电厂汽车队 郑葆强
受害人简况:
郑仲儒(字玉昆)1903-1945年河北丰润开平镇人,丰润县车轴山中学肄业。
1939年以前,郑仲儒任山西省实业厅职员,与厅长常炳彝先生结为金兰之谊(常先生后任中国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1940左右)。郑仲儒先生于1942年任唐山市政府(日伪期间)第二科主任科员,利用职务作掩护,积极支持抗日战争。42年冬季曾营救冀热辽军区冀东第十三军分区干部高翔同志(原丰南稻地高级小学教员)出狱,回解放区(1949年解放天津高翔同志任塘沽区委、天津红桥区干部,70年高翔同志病逝)。
因奸告密,郑仲儒先生于1944年8月不幸被日寇1429宪兵部队逮捕。郑先生坚强不屈,当年冬季被押由塘沽登船去日本做劳工。45年春不堪虐待,死于日本,骨灰于日寇投降后1946年春运回天津(见天津民国日报登载回国劳工烈士遗骨名单)。
作为郑仲儒先生的后代,我们有权利向日本方面提出偿还血债,要求对方作出反应和答复。
郑仲儒之子:郑昊 现为唐山发电总厂离休干部工程师
之孙:郑葆强 唐山发电厂汽车队修理工
1992.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