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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10 月, 2018

s1531

信扫描序列号:s1531
写信日期:1993-02-24
写信地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
受害日期:1940-02-21
受害地址:河南省焦作市沁阳县
写信人:张立宣
受害人:王芳英(张立宣的母亲)、村民共7人
类别:谋杀(MU)
细节:1940年母亲带着我给外公拜年,在城外碰上几个熟人就一同走正在这时日军的枪向我们射来。母亲和其他人丧命共三个男人4个女人。

 

童增同志:
  你好!
  今年在『文摘周报』上闻悉:“向日本国讨公道”的文章,知道你为我国受害人民,在日本侵华期间的遭遇伸张正义,尽心而为的向日本国讨取赔偿损失的要求,进日驻华使馆和有关单位,日日夜夜不辞劳苦地为国人谋益的精神,值[得]我等的学习和敬佩。据报知道早在九二年已提案此事,愚知甚晚,今年方悉。故回忆数十年前日军在我河南沁阳县马坡村屠杀无辜的村民,大人的经过向日方提出知道此受害的情景,知知痛哉。
  请同志收阅,转告是盼,不妥之处,请赐教。
  顺祝
身体健康,生活如意。

张立宣(手印)
1992年2月廿四

向日本国讨还命债

  在日本侵华期间,住河南省沁阳县马坡村的日军无辜地用刺刀[捅]死我母亲王芳英和我北孔村村民六人,共伤七命(其中男的三人女的四人)。
  这个惨案发生在一九四〇年二月十一日的下午(即民国廿九年正月初四日)当日的早上,我母亲带我进城(沁阳县城)去给我外公拜年(当时我十一岁)。当日下午回家时,在城外恰巧碰上我北孔村三个中年妇女,两个青年妇女,两个六七岁的小姑娘,还有一个十八岁的男青年(因年久名字都记不清,可以到沁阳县马北二村查[证])。和我共十人一路同行,路经马坡村东头,见一具被打死的男子梁××的尸体(我北孔村人)。我们一行走在马坡中段刚出村,被害前的一个妇女说(她们是小脚)你们谁走的快,谁前头走,我们听了她的话,为了早点到家,就大步地向我村的方向走去,与他们拉开距离,有我和两个青年妇女拖着两个小姑娘,似跑非跑的走着(不是被害前的女人说出“走的快前头走”我等五人亦成了当时的鬼魂了)。刚翻过堤坎,日军的枪向我们射来,幸好堤坎挡住敌人的子弹,避免了枪杀。唯有十八岁的青年为了陪伴他的母亲,没有逃脱日军的屠刀,这俩母子被害后,当时就变成了一门绝户,这样的遭遇在中国的土地上并非少数,而是千千万万的多数,这许许多多的无辜,日方应该公道地赔偿损失,请解答。

受害者之子
张立宣(手印)
1993年2月24日
现住四川省松潘县镇江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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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杀(M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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