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g

21 10 月, 2018

s1500

信扫描序列号:s1500
写信日期:1993-03-07
写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
受害日期:信中未提
受害地址: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
写信人:刘叙实
受害人:刘叙实的家人
类别:轰炸、其它(AB、OT)
细节:我家也是受害者,曾被日军炸死一人逃难饿死一人,日寇还烧毁我家两处楼房希望童先生能为我家伸冤另外我想参加签名活动支持索赔。

 

童增先生:
  您好!
  在您百忙的工作中打扰并麻烦您了。
  最近在沈阳日报上看到了您热心为我国受害同胞“向日本国要求受害赔偿”一事,引起了我童年的回忆。我本是湖南新宁县人,现在辽宁省农科院工作,我家也是受害者,曾被日军炸死一人,逃难中累、饿死一人,烧毁二层楼房两处,其中家庭织布作坊一处,内有布铺门市一处,织布机四台、棉纱16吨、白细布200件(每件10匹,每匹100米)。租出的旅馆的二层楼房一处,合计楼房30多间,面积650㎡左右,加上间接损失约折合人民币近百万元。
  我想您从事国际法专业多年,又热心为广大中国受害者伸冤,过去一直投诉无门,现在正好委托您代我们申诉,要求受害赔偿。
  有关申诉材料怎么写法,我们不明白,尚望指导。如需去京面谈,我们可专程拜访。
  另外征集1亿中国人坚决要求日本国受害赔偿的签名活动,怎么组织发动,我们积极参加并将为这一活动尽力,望函复并指示您的办公通信处。
  专此。
  致

同志:刘叙实
1993年3月7日

通信处:
沈阳市东陵马宿桥辽宁省农科院老干处
邮编:110161

s1500-e s1500-p1 s1500-p2

其它(OT), 轰炸(AB)
About 10000cfj_3o5som

Leave a Reply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