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1496
写信日期:1993-08-25
写信地址:四川省乐山市
受害日期:无
受害地址:无
写信人:王之光
受害人:无
类别:其它(OT)
细节:支持对日索赔。
童增同志:
你好,工作一定很忙吧。
从八月二十一日参考消息《日政府否认打算设定战争赔偿基金》一文章,日政府是否想对受害者进行赔偿,我觉得这主要是新内阁中右派阁员不承认中日战争是“侵略战争,错误的战争”当然也就不承担赔偿责任了,他们也不想赔偿,你将作如何打算,是否可以联名向日政府索赔,还是新内阁来访时由你向他们提出这一问题?必要时可否请律师向国际法庭申诉?供参考。
我个人向日本政府写了一封信不知是否妥当?如可以请代转日本驻华使馆,如不妥则罢,将信烧掉即可,请多费心,谢谢。
此致
敬礼
王广之
8.25
日本国政府:
据悉贵国新内阁组成,特表祝贺。
由于过去中日战争问题,有的内阁成员否认对中国是“侵略性战争,是错误的”又担心“赔偿”问题,那么又是什么性质的战争?这种不分实际,继续说谎欺人的伎俩怎么会又出现在日本新内阁中?怕事、怕承担责任的思想对内外又怎么能取信于人呢?怕伤害国内为帝国效劳而死的家属们的心吗?那对中国人民被害者亲属们的心又如何呢?其实恰恰相反,只有根据事实说话,中国有句名言叫“实事求是”,只有实事求是才能以理服人,天人两无怨,也才能慰“英灵”于九泉,才能使他们憎恨过去的帝国,而热爱今天的人民,热爱今天的祖国,如果继续蒙骗世人,蒙骗为帝国效命的死者,这对日本人民,对受害国人民都是一种不友好和不机智的政策,请三思。
至于对受害国民间个人的赔偿问题应该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这不仅是国际公法明文规定:“发动侵略战争的战败国必须承担受害国人民一切损失的赔偿……。”是公正无私的,而且日本经济的发展已完全有能力偿还这笔惨无人道的血泪债,这是天理的必然,否则虽然两国之间的友谊关系在发展,但人民之间特别受害者人民之间的心理裂痕却永远得不到弥合的,甚至有的还可能诉诸国际法,因为受害国亿万个亲人们的被杀害,无数财产的被毁灭,是天理难容和人心所不忍的,没有一定的代价赔偿,内心之疚难平,杀亲之恨难消,又何以补偿之?更不能以国家间的某种优惠来代替民间个人索赔,这是不同的两回事。对美英等国被害人民做了应有赔偿,为什么对近邻的中国人民却不兑现?难道这公平吗?区区亿万美金,却换回了正义和公道的合理评价,这对中日两国人民友谊的加深和日本经济的繁荣,以至东亚地区政治经济的稳定与发展,无形中都在起着极大的促进作用,难道不是吗?请三思。
敬祝
内阁反省落实
执政顺利。
中国公民
王之光
93.8.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