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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10 月, 2018

s1467

信扫描序列号:s1467
写信日期:1993-12-06
写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
受害日期:1944-1945
受害地址:河北省
写信人:赵国欣
受害人:赵帅征(赵国欣的父亲)
类别:劳工(SL)
细节:我父亲赵帅征原籍是河北省,1944年6月至1945年11月被日军强迫在日本做劳工,期间砸日军刺刀皮鞭下劳动,他目睹了很多劳工被虐待和杀害。

 

童增同志:
  您好!
  读了您给人大办公室的“万言书”倍受感动。您所提出的民间受害赔偿理论和为维护世界和平,防止战争,维护民族利益的奋斗精神受到了极大的鼓舞。我的父亲就是日军侵华战争中的受害者之一。我们要求日本政府给予受害赔偿。
  现将我父亲的情况向您介绍一下:
  我父亲是1944年6月19日~1945年11月30日在日本国服劳工的,时间为一年半。我父亲赵帅征(曾用名:肖英)生于1922年8月,籍贯河北省束鹿县小辛庄。1939年10月参加八路军,在冀中军区下属的区分队工作。于1944年4月下旬被捕。由日军先后押在石家庄1417宪兵队监狱,石家庄敌南集中营和塘沽集中营。在同年6月14日由塘沽上船6月19日押到日本下关。从那时起直到1945年11月30日止,一年半的时间在日本的长野县平岗村,福岛县和岐阜县做劳工。(编号为99号)。我父亲是在日本宪兵警察的刺刀和皮鞭下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和非人的生活待遇下,痛苦地熬过来了,也是无数中国劳工受残酷虐待下惨死的幸存者和现场的目击者之一。日本投降后在1945年11月我父亲以劳工纪律委员会宣传委员的身份,同周时霖(劳工领导人)等人在日本犬山市为清算克扣问题同日本政府进行过谈判。
  (劳工,周时霖(男)。现住北京东单遂安伯胡同19号,工作单位:原水产部技术司。)
  (劳工:田锡珍(男)编号100,现住河北省崇城市,梁家庄乡寨里村,工作单位:崇城市检察院)
  童增同志:像我父亲在日本服劳工的经历是否可向日本政府提出有害赔偿?是否可直接向日本驻中国大使馆提出?
  金额如何计算?当前赔偿工作进展如何?
  望来函指教!
  此致
敬礼

赵国欣
1993.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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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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