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1424
写信日期:1993-04-20
写信地址: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
受害日期:1942-1945
受害地址:河北省
写信人:刘继民
受害人:刘用振(刘继民的父亲)
类别:劳工(SL)
细节:我是刘继民,父亲刘荣振在1942年被日军抓去做劳工,每天挖山洞,要求日本赔偿。信中有村委盖章证明。
童先生您好:
我叫刘继民,现年76岁。我想起我的父亲刘用振在一九四三年被日本抓去作劳工,省时抓到塘沽集中营,后又被日本人,押着上轮船,到日本国的群马县,月野村南山里开山,挖洞,搬石头,当时的日本人根本不将我们中国劳工当人看,耐打受骂,整天干活,吃不饱,干着活后面还有日本劳工头子,用木棒打,对老年人就更为严重了,我的父亲是推轱楼马给撞死的,我想,我们在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英明领导下,我们要和日本国讨回公道,我想要回我父亲在日本国劳工4年的赔玖拾万元美金给我全家在生活上的补助。
祝童先生身体健康
<我父的骨灰盒是高武庄村刘树阁(人名章)带回的>
祝咱们的共同愿望早日实现。
礼
我是河北省永清县后奕公社后奕大队人
93.4.20号
永清县后奕乡后奕村民委员会(村委章)
刘继民(人名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