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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10 月, 2018

s1423

信扫描序列号:s1423
写信日期:1993-05-07
写信地址: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
受害日期:1942-1946
受害地址:河北省
写信人:马瑞符
受害人:马瑞符
类别:劳工(SL)
细节:我1942年在河北省大清河被日军抓做劳工,每天挖山洞,1946年才被送回国。

 

请愿书
要求日本政府给中国劳工赔偿工资

  中国只是放弃了政府之间的战争赔偿,从未放弃民间的受害赔偿。回忆我难忘的痛苦,1942年日本侵略军在中国河北省大清河北面扫荡时,抓了很多劳工,送塘沽集中营。我也被抓去,又把我们押送到日本国,群马县利根郡月野村,到后间火车站下车往南走6里,山沟里,强迫我当劳工4年。每天开山挖洞,东西长约三十多里,是水利工程发电用。中国劳工每天进山洞干重活,吃的[却]是猪饲料糠团子,冬不发棉衣,夏不发夏服,根本不把中国劳工当人。日本工头还经常手拿棍棒和皮鞭,[像]打牛马一样打中国劳工,还大骂中国人是“强古陆”“八格牙陆”。有很多中国劳工被日本工头活活打死,当时很多中国劳工忍受不了这样的生活:有的自杀,有的逃跑,跑是不容易的,一[旦]被抓回去,日本人就用洋狗活活咬死,然而日本工头还扬言说:中国人就是日本狗吃的东西。
  我每天不知挨多少次毒打,挨骂就更不用说了。我的腿被日本工头用洋镐[凿]了2寸多长的口子,[至]今还有疤痕。头部被打伤,脑筋也受到刺激,很多人都说我成了傻子。有多少中国劳工被虐待死在那里,还有双目失明人和在山洞里干活受伤的和打伤的各种残废人。4百多名中国劳工到45年底,日本投降时,活下来的还有130多人,46年3月在美军的帮助下,回到了祖国青岛市,红十字会接收了我们。详情面谈。
  我强烈要求日本政府给予赔偿。
①我在日本国当劳工4年,受4年大罪,应赔偿4年工资,4万美元。
②当年被日军把头部打伤,左腿被[凿]伤,应赔偿5千美元。
③精神受痛苦应赔偿5千美元。
  共5万美元。
当年和我在日本当劳工,现在活着的证明人:
  郑文林3
  刘书阁:住址,河北省永清县三圣口乡商武庄村。
  李书明:住址,河北省永清县三圣口乡冰窖村。
  李万忠:住址,山西省太原市敦化坊二机宿舍42排6号
  王永义:住址,河北省永清县后奕乡邓家务村

中国劳工受害人:马瑞符(人名章)
住址:河北省永清县三圣口乡商武庄村
93年5月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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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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