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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10 月, 2018

s1364

信扫描序列号:s1364
写信日期:1993-03-02
写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
受害日期:1941
受害地址: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原盖县)
写信人:郁其文、李坤影
受害人:郁其文、李坤影及其丈夫、弟弟等人
类别:其它、谋杀(OT、MU)
细节:日本在辽宁省盖县及其他地方逮捕了抗日青年及家属60余人,酷刑致死6人,判刑12人,郁其文是被判刑之一。李坤影是1941年“一二.三零事件”的受害者之一,李季风是她的前夫,被日军迫害致残,她的弟弟被打死。

 

尊敬的童增硕士:
  您好!
  我们夫妇二人从今年2月27日沈阳日报上看到有关您为当年日本侵华战争受害者奔走呼吁的报道,才知道民间要求赔偿的可能性,并不由对您如此关心民族利益、同情受害同胞、坚持正义的胆识、气魄和献身精神,表示极大的钦佩!
  我们都是受害者,也打算整理材料寄给您,请转呈日本大使馆。
  我们愿意参加签名,但不知往哪儿签?
  为此,特写此信,请您百忙中示复为幸。
  一、郁其文,是东北沦陷后发生的“盖县爱国文艺事件”(日本特务称“桃源事件”)蒙难者之一。这一事件,日本特务在辽宁省盖县及其他地方,逮捕了反满抗日青年及家属60余人,酷刑致死6人,判刑12人,郁是被判刑者之一。目前幸存者都表示愿意签名,要求赔偿。
  我们手中的证明材料:报刊近十年来发表的文章史料;日本战犯供认的材料;日本特务当年审讯的个别人档案(因档案被烧掉,仅余二三人的审讯原本,是日文的)
  盖县事件的幸存者将集体写出一份详细被害实情。
  二、李坤影,是1941年在伪满洲国发生的最大事件“一二•三〇事件”中李季风读书会一案的受害者之一。李季风(她的前夫)被日本特务残酷迫害致残,她本人在狱中生的孩子,她的大弟弟被特务毒打而死。
  我们手中有近十年来报刊发表的李季风和李坤影受迫害的文章史料。
  请问,我们还该交出什么材料为更有价值?
  敬向
近安

郁其文、李坤影同草
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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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OT), 谋杀(M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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