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g

21 10 月, 2018

s1347

信扫描序列号:s1347
写信日期:1992-09-20
写信地址:安徽省毫州市涡阳县
受害日期:1938-11
受害地址:信中没写
写信人:郭俊卿
受害人:梅登仙(郭俊卿的亲人)
类别:谋杀(MU)
细节:我亲戚梅登仙1938年11月被日军杀害,对日索赔需要什么资料,请告知。

 

童增同志:
  你好!
  从安徽文摘报92年6月28日刊登的有关“中日对日民间索赔问题”的报道,我家亲戚梅登仙于1938年11月被日军惨杀,至今无处伸冤见到这一报道,特和他弟梅登明(今年80岁了)商量将梅登仙被杀的情况由他弟寄出申诉,请收下,这事该怎样办,还需要什么材料,是否要写出证明,请来信告知,由我负责转达和办理,因为我在县里工作。
  通讯地址:安徽省涡阳县东环中路航运公司 郭敏(公司经理我位子,郭俊卿二人收即可)不胜感激。
  致
敬礼

郭俊卿
92.9.20

(附申诉一份)

申诉

  为我胞兄梅登仙被日军杀害一事进行申诉由。
  我叫梅登明,男,80岁,和梅等仙(字超凡)一母同胞,家住双庙乡梅柚村。
  我哥出生1909年,自幼读书,1938年11月在双庙乡任助理员兼教员,万万没想到日军侵华南下时路过双庙乡西边铁佛寺庄,我哥走在大路上,惨无人道的日军举枪向我哥开枪,子弹击中我哥的腰部,当时我哥躺在大路上,血流遍地,(同时还枪击本乡云塘庄的一名学生),乡亲发现后,通知我家,我们及时将我哥抬回家,由于伤情严重(击中心脏)不到一天即停止呼吸,享年才29岁,在日寇的铁蹄下,无处[伸]冤,只好含怒九泉。
  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为了伸张正义,讨还血债,特向党和有关部门提出申诉,要求日本政府应赔偿死难者一切损失。

申诉人 梅登明
1992年6月30日

s1347-e s1347-p1 s1347-p2

谋杀(MU)
About 10000cfj_3o5som

Leave a Reply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