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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10 月, 2018

s1340

信扫描序列号:s1340
写信日期:1993-08-09
写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
受害日期:1944-10-12
受害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
写信人:赵吉书
受害人:赵二小(赵吉书的哥哥)、张二元
类别:其它(OT)
细节:我哥哥是河北省元氏县人,在1944年10月12日在路上不日军抓走,当天被抓的有我村的张二元,之后就没了音讯。

 

关于我哥哥赵二小<又名赵岐录>被往日本国的檄述

  我叫赵吉书,现年62岁,中共党员,和赵二小是同胞兄弟,系河北省,元氏县南佑镇长村人。
  我哥哥赵二小,生于1924年,自幼务农,因家境贫寒,靠给本村富农户,晏念根家打长工维持生活,1944年10月12日<详细日期不详>村保长,派我哥哥来前仙村给皇军送情报,刚出家门走在大街上,碰上了几个日本兵,日兵问我哥哥叫什么名[字],我哥哥说,他叫二小,日本兵一听说他叫二小不由分说,就把我哥哥抓走了,当天把我村张二元也抓走了。
  他两人为什么被抓,事后据说是有一个叫二小的人,是干敌后工作的,不知什么原因丢了一个条子,被日本拾到,因此,日本人宁可错抓人,凡是叫二小的人一个也不放过,所以两个人都挂二字,被日本人当怀疑对象抓走的。我哥哥被抓走后,我家多方托人,花钱打听消息及下落,托的人不少,花的钱不少,可是一点可靠消息也没有,更见不了人影。
  我哥哥被抓时,年仅20岁,还没有成家,一走几十年没有音信,可把我家中人急死了,日本投降后,苏庄村张四老产,从日本国回来,才把我哥哥的情况告诉我家说,他和我哥哥是一起被送往日本国的,到日本国后他两人就分了手,至他从日本回国,也没见我哥哥。(两个知情人,均无死亡)
  以上概述,请求主管部门,落实查证,并要求赔偿20万元美金。

概述人:赵吉书
1993.8.9
情况属实
93.8.9
元氏县南佐镇长村村村民委员会(村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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