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1334
写信日期:不详
写信地址:河北省
受害日期:1945
受害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
写信人:张二
受害人:张二
类别:劳工(SL)
细节:张二是河北省元氏县人,在1945年3月23日被日军抓去,运到日本做劳工,直到11月才回国,要求日本赔偿。信中有村委盖章证明。备注:信封丢失
讨还赔偿
张二巴河北省元氏县前仙乡南马村人,现年69岁,于一九四五年三月二十三日在本村备日军抓走,经前仙、元氏县城、石家庄,在石家庄坐火车先到济南后又到青岛。在青岛上船,坐船个月有余在日本富山下船,直达四国岛别子铜矿当挖矿工,一直到日本投降才送回中国,回国时间是一九四五年十一月,在我国天津塘[沽]下船。
在日期间劳工们过着非人的生活,每人每天只给几两五合面馒头,锅里是清水,吃的是山上的野菜,穿的是走时的衣服,后来破的难以遮体。吃不上、穿不上、睡不好身体被累垮了,回来后,生活不能自理成了残人,一生痛苦。强烈要求日方赔偿三万美元以上。
现在通信地址:邮政编码051131河北省元氏县前仙乡南马村 张二巴收。
元氏县前仙乡南马村村民委员会(村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