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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10 月, 2018

s1331

信扫描序列号:s1331
写信日期:1992-12-08(信封日期)
写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
受害日期:1942-1945
受害地址:信中没写
写信人:李万忠
受害人:李万忠
类别:劳工(SL)
细节:1942年我被抓去做劳工,冬天不发棉衣,逃跑的人日本人让狗咬死,直到抗日胜利才回国。

 

请愿书
要求日本政府讲良心赔偿我工资。

  中国只是放弃了政府之间的战争赔偿,从未放弃民间的受害赔偿。
  回忆我终身难忘的痛苦,1942年1月,是日本侵略军从中国土地上抓了很多劳工到塘沽集中营,用刺刀把我押送到日本国,群马县,利根郡。到后间火车站下车往南走6里,山沟里,强迫我当劳工4年。每天挖山洞,东西长卅多里,是水利工程发电用,中国劳工每天进山洞干重活,吃的是猪饲料糠团子不给饱,冬天不发棉衣,[夏]天不发单衣,每人发一[兜裆]布,叫中国劳工光着身体干活,日本工头经常打中国劳工,有很多中国劳工被日本工头活活打死没人管,非人道地狱生活特苦。有的人自杀了,有的人逃跑后又跳山自杀了,被逮捕回来的人,叫洋狗活活[咬]死了,日本工头讲话说:你们中国人都是我们狗吃的东西。有很多中国劳工死在那里,还有双目失明人和干活时受伤的残废人。我左手腕伤疤是当年日军用铁锁捆的,骨头受很大损伤。4百多名中国劳工,到45年底日本投降时,活下来的还有130多人。46年3月在美军帮助下回到青岛市红十字会接收我们的。详情面谈。
  我要求日本政府赔偿工资
  1、我在日本劳动4年,是给日本人民造福4年,我受4年大罪。应赔偿按地下工人工资4年4万美元。
  2、我左手腕骨头受伤应赔偿5千美元。
  3、精神受痛苦赔偿5千美元。
  共计5万美元。
  中日友好万岁,讲良心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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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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