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g

21 10 月, 2018

s1327

信扫描序列号:s1327
写信日期:1993-05-11
写信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
受害日期:信中没写
受害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
写信人:熊明章
受害人:熊明章及同乡
类别:其它、谋杀(OT、MU)
细节:日军入侵湖南省汉寿县,我们镇子的数百居民的房屋都被烧毁,被杀死数人。

 

童增先生:
  幸闻您在为中国受害者的同胞辛勤的工作,深感敬佩,中华民族的亿万同胞都饱受日本帝国强加的苦难,受害者应该得到赔偿。
  我家住在湖南省汉寿县沧港镇,家有祖孙三代十口人,良田三十余亩,楼房一栋,三十吨木船一艘,收购棉花300担及南杂商品等,家境较为宽裕,过在安静和平生活,1943年秋,日本军侵入湖南汉寿县沧港镇,在没有任何人抵抗下竟将沧港镇数百户居民住房全部焚毁,杀死数人,我家逃难在外,全部财产被日本侵略军焚毁。1945年抗日胜利回到家乡,田产变卖后,还了收购棉花的债务,我家由富裕家庭变为赤贫,子女失学,帮工影响了我们几代人们生活,对日本帝国侵略罪行,记忆犹新。
  您为受害者伸张正义。
  您为中华民族利益无私工作,我们受害者要求赔偿,要控诉日本帝国侵略罪行
  向您致以
崇高敬礼
湖南省汉寿县烟草局职工

熊明章敬此
1993.5.11

日本侵华焚烧个人家庭财产损失表
s1327
合计            36万元        熊明章

s1327-e s1327-p1 s1327-p2 s1327-p3 s1327-p4 s1327-p5 s1327-p6

其它(OT), 谋杀(MU)
About 10000cfj_3o5som

Leave a Reply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