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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10 月, 2018

s1323

信扫描序列号:s1323
写信日期:不详
写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
受害日期:1945
受害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
写信人:张香爱
受害人:张四
类别:劳工(SL)
细节:张四是河北省元氏县人在1945年3月23日被日军抓走,之后被送到日本做劳工,始终没有发衣服,睡在地上,吃的不好,要求日本赔偿。信中有村委盖章证明。备注:信封丢失

 

讨还赔偿

  张四河北省元氏县南佐镇苏庄村人,现年80岁。于一九四五年三月二十三日在苏庄村被日军抓走。经南佐乡、元氏县城、石家庄,在石家庄坐火车先到济南后到青岛,在青岛上船,坐船个月有余在日本富山下船,直达四国岛别于铜矿当挖矿工做苦役。一直到日本投降才送回中国,回国时间是一九四五年十一月,在我国天津塘[沽]下船。
  在日期间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每人每天只给几两五合面的馒头,锅里是清水,吃的是山上的野菜,睡的是潮湿难闻的地上,穿的是走时的衣服,后来破的衣不遮体,始终没有发衣服。干的苦累活,吃不上、穿不上、睡不好身体受到严重摧残,造成一生痛苦。为此强烈要求日方赔偿三万美元以上补偿。
  现在通讯地址:邮政编码051131河北省元氏县前仙乡北马村 张香爱 收。

元氏县南佐镇苏庄村村民委员会(村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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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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