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1310
写信日期:1993-02-10
写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
受害日期:1941-07
受害地址:浙江省宁波市
写信人:毛宗本
受害人:俞邦田
类别:谋杀(MU)
细节:俞邦田在1941年7月在宁波劳作时候,遇到日军,因言语不通,日军以为他们是坏人,把他杀死,抛入河中。信中有村委盖章证明。
童增:
你好!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找到你的详细地址。特把证明赔偿诉讼书寄上,全权委托你办理,委托费在赔偿金中扣除,政策怎么规定你就怎么执行不为难。上午还寄乔石转你,请你不要见怪以为告你状。下午这个地址是通过新华分社去了解来的,所以回来就急忙写给你,好就这样,请回信联系。
祝
一切如意
受害者之侄 毛宗本
诉讼书
(1992.2.22)
日本国大使:
兹由我们亲属,叔伯父俞邦田生于1904年,职业木匠,于1941年7月赴宁波市郊打工,遇上日本军被抓,未回家园,究竟是当劳工,还是做化学武器的试验,究竟是搞法西斯三光政策之害,还是中途潜逃枪毙,究竟是吃人肉还是……,至今不知下落。特别是中国邦交文化以后,仍无音讯。才此,可以100%断定是被抓之害。根据你们国家和推行的美国人权是当今世界真正的民主运动的崇高偶像,特按美国惯例参照美国最高赔偿1500万美元为例,明确要求索赔赔偿金1500万美元(附复印证件一件一张)
诉讼人:亡祖母亡祖父之亲属
儿媳:任应娣
侄:毛宗本
孙子:俞溪波
日本兵杀害无辜百姓
证明书
兹证明本村村民俞邦田,男性,出生于一九〇四年十月,一九四一年七月,因家境贫苦与本村村民俞连相、俞宝钱、俞善金等六人外出去宁波替人割早稻赚钱,当收完一户另换一户时,路上遇上日本兵,因乡下人不懂语言,说不清事由,日本兵怀疑他是坏人,一刀杀死抛入河中,从此没有回家,以上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浙江省新昌县沙溪镇金坑村(村委章)
一九九三年二月十日
经核属实。
93.2.13
新昌县沙溪镇人民政府(政府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