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g

21 10 月, 2018

s1285

信扫描序列号:s1285
写信日期:1993-02-06
写信地址:四川省乐山市
受害日期:1939
受害地址:四川省乐山市
写信人:李本泽
受害人:李本泽的母亲、弟弟、姐姐
类别:轰炸(AB)
细节:我叫李本泽(本叫伍兴明)在1939年日军轰炸乐山市,我母亲、弟弟、姐姐被炸死,家被炸毁,因为无力养活我,父亲只得把我卖给别人。

 

童增同志:
  近日在文摘周报上见到“向日本国讨公道”的文章(据93年1月16日《蜀报》杨力文)。报道您92年12月9日在日本东京神田“思考礼堂”举行的听证会上为中华民族受日本军入侵时被残害的同胞激愤陈述,为受害者们伸张奔波的报道,使我多年来想控诉日本侵华时给我家造成的家毁人亡的悲惨有了状诉之处,故来信与您。
  我叫李本泽(本名伍兴明),1936年生于四川乐山城内,亲父伍金庭,原在乐山城内开有石印铺(印刷)、饭店,家景还算不错,兄弟姐妹也较多,我是第十,下面还有弟弟。一九三九年日本侵华飞机轰炸乐山城,我母亲、弟弟、姐姐几人被炸死,家被炸毁,父亲拖着我和两个姐姐以帮人来[维]持生活,实在过不下去了,将一个姐姐给了人,另一姐姐给了大姑,留我在身边,最后连我都养不了,就将我以四十五个银[元]卖给姓陶的,后又转到李家(就现在这家)。亲父也因无钱医治于四几年去逝。我就在无父母疼爱的环境中挣扎着生活了几十年,时隔三十多年后的七一年才找到了两个失散的亲姐姐。家庭财产的损失、家庭成员的死亡,幸存者蒙受多年的精神创伤,这些痛心疾首的事实,难道不足以向日本国讨回公道么!过不去了解,也不懂,这次在报上见到我国外交发言人1992年3月11日发表讲话说“日中战争中的民间受害者可以直接要求日本赔偿损失”。92年4月江总书记访日前答记者问“放弃国家要求日本给予战争损失赔偿,但是,对民间要求赔偿的动向不加限制”。这样,我们是有理由,也是正当的向日本政府提出赔偿要求,但不知怎样来办[这]个事,有些什么要求?故来信请教您这位全身心投入此项工作的热心人!我还想在乐山市成立一个“日本侵华战争受害者协会”把受害幸存者组织起来,把当时轰炸乐山的情景写出来,让世人了解日本侵华的暴行,以激发人们反对军国主义的复活!这是我的一点想法,但不知合乎现行政策否,望指教!
  致
礼!

李本泽 93.2.6

s1285-e s1285-p1 s1285-p2

轰炸(AB)
About 10000cfj_3o5som

Leave a Reply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