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g

21 10 月, 2018

s1256

信扫描序列号:s1256
写信日期:1993-02-07
写信地址:重庆市
受害日期:1939-05
受害地址:重庆市
写信人:窦诗冬
受害人:窦诗冬的父亲
类别:轰炸(AB)
细节:在闻名的五三、五四大轰炸(1939年5月)中我父亲经营的货物和门店被炸毁,要求日本赔偿。

 

童增转致日本驻华使馆:
  我是重庆世界反法西斯侵略大会中国分会的个人会员,因我战时在渝三次三处被日机炸烧,损失惨重,愤然入会。1943年考入贵州安顺中央军医学校方停止活动。
  在陪都闻名的“五三、五四”大轰炸中,头一天把我父炸死,寄存在官井港王公馆守门头处的眼镜等货物全部烧光;第二日把我住磁器街长乐斋糖果铺内楼上的家全部烧光,母子逃到合川大河坝农村住了数月,后到家兄窦文忠在东川邮政总局上班,佃住文华街文昌宫民舍再次轰炸,后墙倒了一半,泥渣一部压砸室内物品,另部压砸室外坎下民房,致使保甲带领二三十名居民来拆未炸塌的下半段。哥说请房东“徐明”和尚来做主,激怒了群众,把哥、母和我打成重伤而去。
  弄得我们家破人亡,身心财产遭损的是日本帝国主义者。国战可免,家损要赔,十万元不算多!我外交部92年3月11日[声]称:“日中战争中的民间受害者可以直接要求日本赔偿损失”。江泽民总书记92年访日前也说:“放弃国家要求日本给予战争损失赔偿,但是,对民间要求赔偿的动向不加限制。”请按国际公法、民族使命,为民[做]主,代我索赔为感。
  顺致
谢礼

退休教师 窦诗冬 敬上
1993.2.7日

s1256-e s1256-p1 s1256-p2

轰炸(AB)
About 10000cfj_3o5som

Leave a Reply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