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1227
写信日期:1993-09-18
写信地址:不详
受害日期:1938-04-06
受害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邳县
写信人:徐跃
受害人:徐跃的父亲等人
类别:其它(OT)
细节:1938年4月6日我父亲和其它青年遭到日军炮击,死在江苏省邳县。
中国民间个人对日本国受害索赔书
日本国政府:
1938年春,日本侵略者向中国胶东半岛大举入侵;为了孝忠天皇,奸淫、烧杀,给和平的中国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给我家造成严重损失,特要求日本国政府赔偿50万元人民币。
在1938年4月6日清晨,父亲和一批不愿当亡国奴的青年遭到日寇炮击。父亲当场不幸被击中,惨死在江苏省邳县邳伽口关帝庙前六十公尺处,时年仅38岁。奶奶哭瞎了眼睛;母亲愁苦而重病去世;哥哥背井离乡不知去向;年仅六岁的我,飘零流浪,在凄风苦雨中挣扎……。
1945年8月15日发动二战的日本以战败国投降了。根据《雅尔塔协议》《波茨坦公告》《开罗宣言》等国际法发动侵略的战败国必须承担受害国人民的一切损失的赔偿。日本国就是发动侵略战争的战败国,因此必须赔偿中国人民的一切受害损失,才符合天理人情。连发动二战的日本在美、加两国的侨民都得到了美、加两个战胜国的受害赔偿,日本国政府又有什么理由不赔偿受日本侵华之害的中国人民的一切受害损失呢?希望日本国政府严肃认真考虑赔偿,尊重历史,正视现实,拿出诚意,以利中日友好永存!
受害索赔人:中国公民 徐跃
一九九三年九月十八日
成都寄日使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