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1225
写信日期:1992-06-08
写信地址:山西省临汾市
受害日期:1942
受害地址: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
写信人:王六保
受害人:王六宝的祖父和叔父
类别:谋杀、其它(MU、OT)
细节:我原籍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1942年日军从我们县城到村子烧杀掠夺,我祖父、叔父被日军枪杀,房子被烧毁,因此要求日本赔偿,
童增同志:
我叫王六保,现年51岁,党员,现在北京路局,临铁分局基建工程段工作。原籍系山西省襄汾县襄陵镇庄头村。
前几天在山西日报看到您关于日军在二次世界大战侵华期间,疯狂杀戮和伤害中国平民,有权要求日本政府给予受害赔偿的报道,我对您这种未忘忧国,为民呐喊的精神深受感动。
做为被日军杀戮致死,家庭财产被洗劫一空的中国平民的后代来讲,有权向日本政府索回我家应得的受害赔偿。
一、直接受害损失
1942年秋的一天,日军多人,从县城出来到我村进行烧、杀、抢、掠。当时我祖父50多岁,叔父30来岁,被日军用枪打死,全部房产(五间三层带走廊,其它一般房屋五间,全为砖木结构)、家产(粮食、油、衣物、家具)被一烧而光,按现行估价损失,最低也在4万元以上。
二、间接受害损失:
此后家中主要劳力只有我父一人,全家9口人(其中小孩5人,最大的12岁)的生活全部由我父一人承担。又因家产被烧,全家没住的、吃的、穿的、用的,家境极度贫寒,为此祖母、一个姐姐、一个哥哥和母亲,先后得病逝世。婶母,一因年轻(当时不足30岁),二因家庭贫寒无法度日而外嫁。实为雪上加霜。直到49年春当地解放,家境才略有好转。
当时本村房产被烧受害者还有,但此次死人只此我一家。
我也不懂,此材料不知是否可以,请指正。
我做为一个中国平民,不知在您的事业中能否做些工作,以示帮助,如可请来信指教,我一定尽力而为。
致
礼
王六保
一九九二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