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1201
写信日期:1993-06-30
写信地址:湖南省湘潭县
受害日期:1944-07
受害地址:湖南省湘潭县
写信人:唐碧莲
受害人:肖兰妹(唐碧莲的母亲)
类别:强奸、其他大屠杀(RA、OM)
细节:1944年7月我母亲肖兰妹当年46岁在回家路上被日军抓去会无音讯,10天后在山上发现数十尸体,其中有我母亲。后听邻居说,母亲是被日军轮奸后杀害的。
童增先生:
好!
从报纸上了解,您是个大无畏的爱国主义者,是代表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几千万受害者向日提出索赔的发起人,今特将母亲的受害情况向日提出索赔,恳予转交。
致
礼
村民 唐碧莲上
93.6.30
北京安华西里二区12楼中国老龄科研中心
邮编100011
索赔书
索赔事实:民母被日兵奸污后杀害,抛尸原野。
村民唐碧莲,男,现年60岁,农民,住湖南省湘潭县中路铺镇必云村唐家湾组。
一九四四年七月二五日(古历六月初六日)母亲肖兰妹年46岁,在回娘家途中(现本镇毛塘村王家坝)被日兵下村掳掠时抓去,母亲失踪后,下肢残疾的父亲唐运生四处寻找打听,没有下落,10天后,才在距王家坝一华里的蓼叶山山上,发现数十具尸骸,这些尸骸大多已腐烂,无法辨认,其中一女尸虽已腐烂,从衣服上已认准了是民之母,特别是脚上的草鞋是父亲亲手织的,同时随父亲同在山上之犬,围着女尸不停地转,摇着尾巴吠,这样才算找到了母亲,晚上将尸骸偷运回家进行安埋。
当时日兵驻在毛圹村的席家铺子,后听邻居说,日兵在母亲身上搜出有缝衣线,说是汉奸,在轮奸后将其杀害。
值此全世界人民共同维护世界和平的今天,按照国际法的规定,向日提出索赔。
谨致
日本驻华使馆
索赔人 唐碧莲上
一九九三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