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扫描序列号:s1127
写信日期:1993-10-15
写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
受害日期:1942
受害地址:河北省
写信人:李万忠
受害人:李万忠
类别:劳工(SL)
细节:我(李万忠)1942年在河北省大清河被日军抓做劳工,直到抗战胜利才回国。随信寄来戎忠义在日本劳工书上找到我名字的复印件。
请愿书
要求日本政府给中国劳工赔偿工资
中国只是放弃了政府之间的战争赔偿,从未放弃民间的受害赔偿。回忆我难忘的痛苦。1942年1月,日本侵略军在中国河北省大清河北面扫荡时,抓很多劳工送塘沽集中营,我也被抓去,又把我押送到日本国群马县利根郡月野村。到后间火车站下车往南走6里,山沟里,强迫我当劳工4年,每天挖山洞,东西长30多里,是水利工程发电用,中国劳工每天进山洞干重活,吃的是猪[饲]料糠团子,不给饱,冬天不发棉衣,夏天不发单衣,每人发一[兜裆]布,叫中国劳工光着身体干活,日本代班工头手拿棍棒和皮鞭,经常和打牛马一样打中国劳工,还大骂中国人是“强古路”、“八格牙路”。有很多中国劳工被日本工头活活打死了,非人道地狱生活特苦,有的人自杀了,有人逃跑后又跳山自杀了,被逮捕回来的人叫洋狗活活咬死了,日本工头讲话说:“你们中国人是跑不了的,都是我们日本狗吃的东西”。有很多中国劳工被虐待死在那里,还有双目失明人和在山洞里干活时受伤的各种残废人,4百多名中国劳工,到45年底日本投降时,活下来的还有130多人。46年3月在美军帮助下回到祖国青岛市,红十字会接受我们的。详情面谈。
日本工头名[字]:佐藤、佐高两个人
我强烈要求日本政府赔偿:
1、我在日本国当劳工4年,受4年大罪,应赔偿4年工资4万美元。
2、当年日军用铁丝把我左手腕骨头捆伤,应赔偿5千美元。
3、精神和肉体受痛苦应赔偿5千美元。
共计五万美元。
证明人:当年和我在日本当劳工,现在活着的人:
宋树芝:住址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码头乡史庄村。
何成彦:住址河北省永清县别古庄乡老幼屯村。
刘树阁:住址河北省永清县三圣口乡商武庄村。
李树槐:住址河北省永清县别古庄乡前刘武营村。
中国劳工受害人:李万忠(人名章)
93.10.15
住址:山西省太原市敦化坊二机宿舍42排6号
邮编030009
戎忠义先生是山西省民间受害索赔负责人
住址 太原市北大街35号院2号楼
邮政编码030009
这是戎忠义先生于93年8月9日,在日本劳工书上查到我的名[字]。
我老家是河北省安次县小麻庄。现在安次县改称廊坊市了,我老家是廊坊市南面三十多里仇庄乡小麻庄。我是54年分配来太原市当工人,已经退休十年了。
中国劳工受害人
李万忠(人名章)
93.8.17
本人现在住址:山西省太原市敦化坊二机宿舍42排6号
邮政编码030009
中国人強制連行事件に関する報告書 第四篇(1)
連行された中国人の名簿
1964年6月
中国人殉難者名簿共同作成実行委員会
中国人強制連行事件に関する報告書
第四篇(1)
自1943年4月 至1945年5月
連行された中国人の名簿
<内容>
まえがき
目次(索引)
連行された中国人の名簿
備考 第一篇別冊「華人労務者移入、配置及送還表」の訂正について
1964年6月
中国人殉難者名簿共同作成実行委員会
来自日本劳工书上证明材料
李万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