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g

21 10 月, 2018

s1110

信扫描序列号:s1110
写信日期:1993-10-24
写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
受害日期:1937-06-13
受害地址: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
写信人:孙彬
受害人:孙志昌(孙彬的父亲)
类别:谋杀、其它(MU、OT)
细节:1937年6月13日日军在江苏省阜宁县一带烧杀抢掠,我家房屋被烧,父亲看着日军走了,就回家灭火,结果被日军发现,我父亲孙志昌被日军枪杀,因此要求日本赔偿。

 

童增先生:
  我是济南军区后勤部第三干休所的离休干部,近日在湖南妇女报515期第6版上看到“中国民间对日索赔在行动”一文,特来信委托您[帮]我办理向日本政府索赔有关事宜,谢谢!
  我父孙志昌于1937年6月12日(农历五月初四日)被侵华日军枪杀,要求日本政府赔偿的申请书附后。
我的通讯地址:济南市青年西路68号2201室
    电话:(0531)2184385 转孙彬家
(0531)2184386
(0531)2184387
邮编号:250001

索赔人
孙彬
93-10-24

关于侵华日军烧房、杀父
要求日本政府赔偿的申请

  侵华日军一部,于1937年6月9日,自江苏省阜宁县城,一路烧杀抢到我家乡的永兴镇,又名朦胧街,并在此设立据点,白天下乡烧杀抢,晚上回据点。当时我十一岁,父亲五十四岁,只有他和我二哥孙永茂(仍健在)留在家看门,我随全家人到外乡逃难。五月初四下午四时许,看到我家方向升起一股黑烟。二三小时后,我二哥和乡亲们抬着我父的尸体来了,并说了眼见的惨况:几个鬼子放我烧我家房子,逃在南村的父亲见鬼子向北走了,就急着回家灭火。鬼子发现他,又回来开枪,父亲就向西村跑,哪知西村也有日军在抢掠,发现我父就开枪,当时倒地身亡!天晚了,鬼子回据点去,二哥和乡亲们才将父亲尸体抬到我们逃难之处。当时我见父亲口鼻流血,左乳头下边和后背有枪眼,四合院大部是新建的,加上粮食、家具,被服等全被烧光了,全家十四口人,无家可归,无粮可食,成了流浪的乞丐,在苦难中[度]日如年,三个亲人因悲愤饥寒,相继去世!这都是日本政府发动侵华战争造成的恶果,我们全家强烈要求日本政府赔偿损失十五万美元。

申请人
孙彬(人名章)
一九九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写于山东省济南市

s1110-e s1110-p1 s1110-p2

其它(OT), 谋杀(MU)
About 10000cfj_3o5som

Leave a Reply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